“你在這等我。”嚴景铄脫下皮衣蓋到林皓卿身上:“擋一下水,别着涼了。”
林皓卿有些不安的抓着衣角:“你要去哪裡?”
“去唱一首歌給你聽。”
絢爛的舞台光線之下,嚴景铄閃耀的銀發被染上各色的光,而唯一不變的,是他望向林皓卿時情意深深的雙眸。
“等我。”
林皓卿慢慢松開手指。
嚴景铄最後望了他一眼,頭也不回的走向後台。
林皓卿沒由來的感到不安,緩緩坐在座位上,舞台灑下細密的水洇濕他的襯衣。
舞台之上,“墜夢之愛”漸漸停止,主唱拿起話筒,聲音已經有些沙啞。
“太開心了我的朋友們!”
觀衆們一陣歡呼。
主唱沖着台下揮手:“因為,今天,我們的老師,消失五年的jason——嚴景铄,剛剛突然來到現場了!”
主唱的話像是濺入油鍋的一滴水,整個會場都因為嚴景铄沸騰了起來。
林皓卿愣住了,他當然知道jason,鼎鼎大名的音樂人,十年前以一首原創歌曲出道,三年内創作近百首歌曲,拿遍國内外大大小小的獎項,但從沒有人見過他的真實面貌。
沒想到,jason就是嚴景铄。
對方根本就不是什麼“高級鴨子”“心理咨詢師”,林皓卿喉間泛起鋁罐的金屬腥味,耳膜随着歡呼震顫,他牢牢捂住耳朵,好像隻有這樣,才能不被聲浪擊倒。
燈光混亂的閃動,樂隊鼓手手裡的鼓槌幾乎隻能看到殘影,但這一切都不足以展現所有人對嚴景铄的狂熱追捧。
舞台上的燈光如瀑布般傾瀉而下,在歡呼聲中,嚴景铄帶着墨鏡出現在舞台光芒中心。
他的每一個動作都牽動着台下觀衆的神經,尖叫聲、歡呼聲此起彼伏,萬人會場因為他的出現沸騰,如今又因為他一個手勢,重新變得安靜。
嚴景铄接過樂手的吉他,停在距離林皓卿隻有1米的位置。
“我喜歡音樂,是因為音樂可以傳遞真實的情緒。我退圈,是因為沒人聽懂我的音樂。”嚴景铄舉起手裡的吉他,目光穿過墨鏡望着林皓卿:“還好,今天你來了。”
人們經常形容音樂是動人的,富有感情。
但是很少有人形容音樂是缭亂的,缥缈的,讓人着迷的。
與剛剛的“墜夢之愛”相比,嚴景铄這首無名的歌無疑是安靜的。他隻有一個人,一把琴,站在一個單調的舞台上。
上萬支熒光棒安靜的揮舞,像是一片熒光的夢之海。璀璨的燈光聚焦在他身上,悠揚的琴聲蕩開,絲絲縷縷的感情化作音符在琴弦上流淌,是訴諸于口卻無法得到回應的愛。
嚴景铄蹙着眉在舞台中心吟唱,如同天神般俊美無鑄的面龐帶着深深的痛苦。
誰舍得拒絕他呢?
這首歌的高點串進一段密集的鼓聲,細密的急促的敲擊,每一聲響動,都化作小聲的催促——去愛他,去愛吧,誰能不愛他。
琴弦掃過林皓卿的耳膜,狠狠地撞進他的心底。踩着鼓點,舞台上的嚴景铄朝着林皓卿伸出手,兩人的距離僅僅一步之遙。好像隻要伸手回應,就能擁有矚目耀眼男主角獨一無二的愛。
林皓卿清楚地聽到自己的心跳,應和着旋律加速跳動。
他喉嚨發緊,手心滲出細密的汗珠,連呼吸都變得困難。嚴景铄的光芒太過耀眼,他被這光芒灼傷,無所遁形。
林皓卿低下頭,無名指的戒痕被黑色皮衣襯托的愈發明顯。他意識到自己與嚴景铄的距離,遠不止舞台與觀衆席的幾米。是身份、地位、人生軌迹的天壤之别。
曾經的誤會讓他感到自己的卑劣與荒謬,而此刻,自卑卻像一根細針,深深紮進他的心裡。
突然,口袋裡的手機震動,熟悉的鈴聲傳來,那是丈夫的專屬鈴聲。
急促的鈴聲把林皓卿從夢幻中驚醒。
“喂......”丈夫低沉的嗓音穿過時空,撥動林皓卿破碎的心。
他頓住了,呆呆握住手機,最後看了一眼舞台上炫目的焦點,轉過身,擠開人群,朝着出口走去。
身後的歡呼聲依舊震耳欲聾,但他的腳步卻越來越快,仿佛迫不及待要逃離虛假的夢境。
“喂,穆申......”
電話那邊丈夫的聲音比以往更加疲憊:“和朋友玩的怎麼樣?喜歡嗎?”
林皓卿眼眶有些發熱,口腔泛着苦意,他莫名感到委屈。
“不喜歡,我從來都不喜歡,我想你陪我。”
電話那邊安靜了很久,林皓卿幾乎認為對方已經挂斷電話,他眨眨眼,眼淚失控溢出眼眶。
良久,聽筒裡終于傳出對方的回應:
“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