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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在這片“祥和”的閑聊中,我們勉強算是“認親”完畢。
宣傳部部長很想用她手中血迹斑斑的鋼管戳一戳我男朋友,看她如此躍躍欲試,我冷汗都要下來了。
幸好學生會主席發了善心。
“要不,”她試探着問我,“你自己戳他吧?”
“能死在心愛的人手中,也算是一種幸福。”學術部的部長推了推眼鏡開口道。
我瞪了他一眼:“閉嘴。”
你們搞學術的懂個屁愛情。
37、
為了挽救我男朋友一命,我聲淚俱下地跟他們說起了超市前小女孩的故事。
講到最後,我情緒激動地高喊了一句:“你們現在能忍心殺了我男朋友,難道回頭也要去超市前面殺了小女孩相依為命的父母嗎!”
“這可真的是太慘了!”文藝部的部長擦了擦眼淚,然後對我發出了邀請,“你對戲劇社感興趣嗎?我覺得你是個好苗子。”
我也瞪了他一眼。
這些搞藝術的也真的是看不懂場合。
38、
學生會主席此刻顯然有些為難。
放我們走吧,留我男朋友出去晃蕩,并不是很安全。
不放我們走吧,大家怎麼說也是擡頭不見低頭見的同學。
眼看着她猶豫不定,我隻能趕緊給自己增加籌碼,我大喝一聲:“主席,我當時還投了你的票呢!你可要為我做主啊!”
聽聞我這句,主席終于做了決定。
“好吧。”她妥協道,“但你可得管着他點,萬一他咬了人。”
她停頓了一下,然後用非常堅決的語氣跟我強調道:“雖!遠!必!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