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九日,天晴。我以為有執念就是愛戀。隻是無端你我牽念。紫薇花開了。夏天到了不來尋我麼。是我忘了,夏天才剛開始。】
【七月十二日卻,天晴,月明。
寫日記遠不如寫故事時候情真意切。難舍難分,欲說還休。叫人難以因此繼續留戀。假若你想知道緣何去何從。
近些時日我的生活很充實,但到了夜晚還是無法避免思念。這樣明晃晃的思念适合寫進不為人知又藏着少女心事的日記裡,卻不适合出現在故事裡。那樣太直白,又少了留戀的意味。像畫裡的留白,原本是利用空間結構留白給人無限遐想的餘地,多添幾筆鋪滿畫面反而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思念也是。
其實思念也是。
因而我不曾在他面前提起“思念”。
我原以為時間模糊的記憶是不重要的部分,“忘記”這裡面或許有無奈、夾雜着執念。
無奈于時間對于我記憶的沖刷,像雨水一遍又一遍灑滿地面,于是記憶也跟着斑駁起來,但總要難過的,像湘妃竹的淚痕斑斑。】
【七月十八日,晴天。
我原以為日記是在想你的時候或者想要分享和你有關的事情時候才值得寫下來。而今,在展館裡我見到了不少令人動容的場景和話。
其實除了愛情,這些也值得寫下來……我想如果分享給你聽,你也會和我一樣動容的。】
【七月二十七日,陰天。前幾天剛下了一場大雨。不過我帶傘了,雖然還是淋了半身雨,我是說我要跟你告狀,傘欺負人,欺負我。】
我對他的感覺就像是失了準頭的指南針一樣,紊亂,不辨西東。以至于他在我心裡的模樣越發的模糊。但我依然會為他的到來而感到欣喜,還有與人分享和他有關的事情時的激動和迫切。以至于很多時候我都能在其他地方看到他的影子。
是他,但又不是他。對于這樣的似是而非的情景我不再感到歡喜。而令我真正歡喜的隻是他這個人。跟天氣好壞沒有關系,跟今天有沒有如願以償的喝到果茶也沒有歡喜。那是發自内心的,控制不住的歡喜。連帶着疲憊也都可以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