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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三十日,大年初二,夜淩晨三點。】很長一段時間,不知道該怎麼整理亂的像一地雞毛的思緒,從前看着厚厚的理論書,封面上寫着《犯罪心理學》,他不知道我看這個。從最初的庭審制度,陪審團的心理狀态,罪犯的狀态,圈定的範圍,諸多涉及再到最後應用的概念,越看便越覺得在相思無盡的時間裡,看書是我離他最近的時候,有時候看的深了,映在我眼裡的内容漸漸代替了他的模樣。有時候我又看些雜書打發時間,看着時間越來越接近淩晨,回想最初去大學報道的那天,他問我,“到學校了嗎”
我那時候笑,我說你都下班了,我怎麼可能沒到,忙糊塗了?
他又問我在做些什麼,我将書放在被子上,我說在看書。他沒問我看些什麼,隻是和我一樣看了一眼時間,“再看十分鐘就睡覺”
我笑回了一句消息,“好”
其實已經過去很久了。
漸漸意識到遺忘是件可怕的事。
我不想,悄無聲息的遺忘掉他。
也不再常在夜晚裡看着窗外的月思念。
相思是件浪漫的事。
寫信也是。
一年,兩年,三年,四年,這也許是四年多,也許是第五年,我卻不知道該寫些什麼了。
愛。
愛不會遺忘。
也許會在下一次重逢的時候記起。
也許是愛。也許是對年少時他提點我而念念不忘。他向我伸出援助的手,就像在拉當年的自己一把。
浪漫,可以說是人的記憶經由大腦,藝術加工而成。
沒有人不喜歡美好的事物,沒有人不喜歡純粹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