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樣,陶方然都賺到林松雪1000塊了。
她抱起吉他,敬業地為林松雪現場演唱,還支持點歌。
林松雪點了陶方然最火的那首彈唱。
陶方然比了個OK,直接就來。
那是一首很溫柔的歌。
指尖撥過琴弦的聲音像浸在暖烘烘的午後,溫暖惬意。
陶方然的嗓音就如紅酒般醇厚,懶懶的、慢慢地回蕩在耳畔,像在與人講故事。
林松雪靠坐着,身子轉向陶方然,安靜聆聽。
她的耳邊全是陶方然的聲音。
她的眼裡也全是陶方然。
陶方然與身後的窗融為一幅畫。
照進屋内的一縷陽光正無聲親吻陶方然的頭發、肩膀、耳尖。
她在閃爍,她在發光,她抱着她送的吉他在自己的熱愛中熠熠生輝。
林松雪不受控制地被她吸引着。
于是等陶方然唱完,擡頭看到的就是一個目不轉睛望着自己的林松雪。
陶方然唇角彎了一下,抱着吉他問:“聽入迷了啊?”
林松雪從溫暖午後消散的遺憾中回神,輕輕的嗯了一聲:“很好聽。”
又說:“好像能看到你在舞台上閃閃發光的樣子。”
陶方然聞言笑道:“我在舞台上那可比現在放肆多了。”
這是醫院,她不好“大吵大鬧”。
連歌都唱得輕輕的、溫溫柔柔的,要是隻能讓林松雪一個人聽見就更好了。
林松雪聽完陶方然的話,似乎能看見眼前人在舞台上肆意張揚的模樣。
就在她的腦海中,很模糊,朦胧如霧。
但是她可以想象到那幅光景。
耀眼的燈光應該隻落在陶方然一人身上。
耳邊是永不停歇的喝彩聲,是粉絲們炙熱的愛。
這一刻,世界都臣服在陶方然的魅力之下。
她越是想象,就越感到真切,仿佛曾經置身其中。
“我好像真的見過你在舞台上的樣子,”林松雪說,“我一定去過演唱會。”
陶方然隻是慢悠悠地撥動琴弦,沒有說話。
心裡卻在吐槽:你才不會來看我的演唱會。
林松雪怎麼可能會來她的演唱會?
大林總日理萬機,怎麼會有空看讨厭的人唱歌跳舞?
怕不是去了别人的演唱會,然後當成她的。
不過她現在的身份不需要反駁林松雪,林松雪覺得去過就去過吧。
去别人的演唱會也算去過演唱會。
陶方然又唱了一首歌。
唱完之後,她發現林松雪還是那副目不轉睛,安靜聆聽的模樣。
“難得。”
陶方然說。
林松雪:“嗯?”
陶方然:“難得我在你面前唱歌彈琴,你會看着我。”
——是她們的過去。
林松雪完全面向陶方然,問:“我以前不會看着你嗎?”
陶方然想了又想,然後說:“不會。”
她在林松雪面前其實也就唱過幾次歌。
而且不是獨處,總會有第三、第四個人存在。
她唱歌也不是唱給林松雪一個人聽,自然不會次次都關心她的表現。
但偶爾也會瞄她一眼,偶爾。
“我唱歌的時候,你坐在旁邊總是有事要做,”陶方然平靜地說,“不是在看平闆,就是在看手機,要麼就是盯着筆電,反正不會關注我。
“啧,林總,大忙人。”
陶方然感慨地搖了搖頭。
她唱歌這麼好聽,以前的林松雪居然一點也不懂得欣賞。
啧,沒品。
房間裡短暫地沉默了兩秒。
“你真的這麼認為嗎?”
林松雪忽然問了這麼一句。
陶方然反問:“不然?”
林松雪猜測:“或許我隻是不好意思直視你呢?”
陶方然:“?”
陶方然:“你?不好意思?”
陶方然不自覺發出一聲笑。
這也太好笑了吧!
林松雪卻還是一臉認真:“因為我别扭。”
陶方然眨了眨眼:“?”
林松雪:“你說的。”
陶方然:“……”
差點沒想起來是自己給她胡謅的設定。
“因為你别扭,所以呢?”
林松雪嘗試解構從前的自己:“所以不敢直視你,怕被你發現。”
還真有暗戀内味了。
陶方然已經豎起吉他靠着,擺出一副八卦樣了。
她笑眯眯地問:“可你不看我,怎麼關注我的一舉一動呢?”
“眼睛看不到你,耳朵可以。”
陶方然不解。
林松雪啟唇:“有吉他的聲音時,是你在撥動琴弦。
“有衣料摩擦的聲音時,是你在移動。
“還有你的聲音,我的耳朵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什麼是喜歡?
所有的感官會化作眼睛,第一時間看見那個人,這就是喜歡。
林松雪分析完,還肯定地點了一下頭:“一定是這樣。”
畢竟她們如此相愛。
陶方然聽得目瞪口呆。
她忍不住鼓起掌來。
厲害啊,林松雪失憶之後居然還有這種編故事的本事。
她要不是當事人,都要信了這是真的了。
陶方然感歎地捧場道:“原來這事還能這麼解釋,原來你以前就這麼愛我啊。”
很好,林松雪的黑曆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