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他們現在做的事情确實算得上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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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清雅跟着遊策回去的時候,身上還穿着這一套裙子。
她覺得張揚,對方卻不允許她換。
“你穿紅色好看。”遊策的目光有些深。
這套衣服很擡氣色,更重要的是,她不像是在為遊志守孝了。
他喉結動了動,壓下了心底的秘密。
其實遊志并沒有死。
到京市之後,他來投奔自己,在家屬樓住了下來。
遊策工作忙,也沒時間管教弟弟,隻知道他開始倒賣一些小玩意兒打發時間。
後來他說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夥伴,共同去黑市倒賣糧食、布匹,賺了很大一筆錢。
遊志還準備搬出去,租了個地下室,說要囤貨要創業,還說這是時代潮流,是賺錢的大好機會。
遊策并不是一個封建大家長,遊志想要創業,政策也允許,他也覺得正常,但他沒說合夥創業的夥伴是個女人。
他們同吃同住,同進同出,風言風語傳到遊策耳邊的時候已經晚了。
他見到遊志攬着對方的腰有說有笑,他氣得直接将他抵在牆上,将他揍趴下,拖着他的衣服要把他遣送回雙水縣去。
他不認為遊志有這個資格家裡養一個,外面養一個。
他是有婦之夫,如果被發現作風問題,他可以直接被關進牢裡。
他隻說他有苦衷,他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緣由,但卻死咬着牙關不肯跟他吐露分毫。
“那你就應該回去,跟邬清雅說清楚。”他眼神躲閃,并沒有答應。
“我不能,不能說。”遊志咬着牙:“這年頭被離婚是件大事。”
他知道自己對不起老婆兒子,但現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遊志蜷縮在地上,他聽到了一聲清晰的骨裂聲,他爬不起來了。
遊策也沒管他,隻讓他一個人在巷子裡想清楚。
是放棄事業,還是放棄身份。
“你就讓他們都當我是死了吧。”他聽見遊志嘶吼。
第二天,他就收到了遊志的死亡證明。
他“死”得幹幹淨淨、明明白白,與所有人無關,就是一個意外。
信上說,他要證明自己是對的,他能做出一番更大的事業。
從此,世上再沒有遊志,他失去了對方所有消息。
遊策不知道該如何跟爹娘解釋,他們的兒子被财迷了眼。
遊策隻能回家處理這荒唐的一切。
或許,隐瞞會更好。
他怎麼願意告訴對方這殘酷冰冷的事實?
一個冷心冷肺的丈夫,他說要“下海”賺錢,他認為那才是值得他付出一切的事業。
而父母、兄長、妻子、骨肉,都可以暫且擱置。
他們會遭受多大的沖擊全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内,他隻需要去拼搏“事業”。
所以,邬清雅為何要為他守孝呢?
也應該像是垃圾一樣把他丢掉才是。
遊志從身後看她翩遷的裙擺。
那背影和小時候他見到的漸漸重合。
遊策記得很多個瞬間。
她會因為自己随手扔給她的一條小魚而眼睛發亮。
會用木棍扒開掩埋紅薯的草木灰,滿臉驚喜地捧着被他們故意遺落在那的蜜薯。
也會藏在人群中滿眼崇拜地望向他,然後眼睛一眨不眨、充滿渴求地看向他獵到的野雞。
後來她逐漸長大,抽條,變得越來越漂亮,卻還是那樣柔弱無害。
遊策不懂他什麼時候開始将她放在心上,但是慢慢開始關注、開始在意,胸中熾烈的保護欲開始燃燒。
他想要将她圈在自己的羽翼下,但總覺得要等她再長大一些、再成熟一些,不要吓到她。
但等到她終于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紀,嬌羞的新嫁娘已經在他弟弟懷中笑靥如花。
婚禮當天,他被請回來證婚。
他不知道自己的臉色有多難看,但從周圍人的反應來看,這樣是很失禮的。
所以他遠遠離開,将全部心力都放在自己的事業上,仿佛這樣才能暫時将自己麻痹。
他已經無力去栽培一顆新的花了,年少時那些隐秘的喜悅,也再無人可說。
還是簡單一點比較好。
就像現在,她隻需要操心眼前的事,好好把聰哥兒帶大。
擁有更加簡單的生活,純粹、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