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和小A之間是最純潔的愛情,所以情詩和情話被看見也不礙事的。
可是還是止不住蔓延瘋長的害羞。
小薄本恰在那擡高的右腳的正下方。
為什麼這隻鞋超像白雪公主裡毒皇後的鏡子:魔鏡啊,魔鏡,誰寫得詩最蠢啊!
這世界上,我讨厭的人太多了。
其中一種就是用鞋尖瞧人的人。
這可是我愛情的結晶! 我不得不低姿态拾本子。
我的身體貼近大腿,手覆在了一個纖柔的物體上。
這是一隻秀窄修長的靈長類的手。
我歪頭,他俯視。我們的目光交彙在一起。
這一次不能像剛才一樣假裝不認識對方了。
沒有深仇大恨,我還是老老實實打招呼了。
“呀,好巧。”
話說,他叫什麼名字來着的呀。天呐,我隻記得“炫炫”二字了。
誰讓蘭花女的音色太過妖豔了。
我們自那次餐桌“會晤”再也未曾碰過面。
我連我高中同學名字都有很多叫不出來了,何況他這個小交叉人物。
他有兩顆黑亮的眼珠。
富人都愛娶漂亮博學的老婆。一為了色|欲,二為了繁衍出色精良的子孫。
他很漂亮,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理所應當的。
小A也很好看,可卻不像他那麼容易得到美貌,完全是萬裡挑一的基因突變。
他的指靈活擺動。拇指在前,食指中指在背面,非常穩固得夾住了本子。
他刷了兩眼交給我,右唇撥動出一個唯我獨尊的幅度。
他交給我本子:“我見過你,在悅來餐廳。你叫什麼名字來着。”
這怎麼特像某某位小老闆大爺的語氣。
我覺得當面理直氣壯說出忘記對方的名字是一件沒修養的事。
這人不在乎談話技巧,這是他的背景賦予他的一種特權。
他們總是優人一等的講出他們想講的話,從不顧慮對方的面子。似乎我給你一個眼神已經是你上輩子讨來的緣分。
去|你|grandfather的小開。
沒錯,我仇富!
江湖雖大,但指不定哪天會撞見。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工薪階層的人民是沒必要得罪這種财富堆積的狂妄自大的人物。
他們以前是我向往的雞腿,現在也是。
“金雯。”赤黃黃的金子的金。
在傳遞過程中,他拇指、小指、食指還擺在那頁上。
白紙仍是展開的造型。
我始終保持均勻的速度取過來,合起。
他還瞟了一眼。
我無聲的呼出一口濁氣。
我本想用紙巾擦拭那不存在的灰塵。
在人面前這樣幹沒素質,算了! 還是回頭找個靜悄悄的角落再擦吧。
要是早幾個月還沒和小A勾搭上時,我會去巴結獻媚這位。
但眼下也沒這必要,小A過幾年也會成為雞腿的。
隻是,心底還是會浮出一絲和上層人士打交道的夢幻和虛榮感。
好歹也零距離結交了一位。
“哦。”他仍是倨傲的發音:“你是文院的?”
我倒是記得他是學金融的。這說明我記憶力比他強點。
人與人互相探尋的時候,總習慣于将女學文,男學理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