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晚上準備回去的時候我遇到了一隻很可愛的小狗,是條金燦燦的大金毛。它在街邊有很多女孩子都圍着,幸好我發現它比較早。我看到我旁邊的小姐姐和它握手,有些羨慕,她拍了幾張照片就匆匆走了。
然後我也伸出手,小狗很自然的就搭了上來,我想,也許狗也喜歡我。
我也拍了幾張照片,站在我左邊的女孩子也想和它握手。但小狗沒松手,我也沒有。
看來我和狗是雙向奔赴。
拍完照了,我輕輕地放下狗爪,想讓她們也握到這麼可愛的小狗。
但狗沒理,隻是一味地在我面前轉圈圈。
我的心都被它融化了,就站在原地看着它。
但狗主人看不下去了,“握手。”她在試圖讓狗也握旁邊小姐姐的手。
狗很聽話,搭了幾秒又開始轉圈圈。
我笑得很慈祥,像在看自己的孩子。
“走吧,再不回就該回不去了。”一直都沒作聲的室友提醒我,我們該回去了。
“好。”
走的過程中我頻頻回頭望,知道下次再遇到這麼可愛的小狗就不知是何時了。
我發了一條朋友圈:“超絕小雞毛”并附上今天的握手照。
想看他會是什麼反應,我知道的,他也喜歡小狗。過了一會兒我果然看到,他默默點了個贊。
兩天後,又要實訓。班裡的女生問老師可不可以回宿舍拿了帽子再去,畢竟冬天的室外實在太冷。
想到他上回的話,我戴上了圍巾,走在路上的時候我忽然突發奇想把帽子拉到最低,隻露出了一截鼻子。
讓室友幫忙拍了兩張照,發朋友圈說,“很害羞,出門不敢擡頭走。”他看到了,在評論區問我:“今天不上課嗎?”
我說:“實訓。”
“在哪裡?”
“學校果園旁邊,我已經在那蹲很久了。”
“那是哪?”
“快遞驿站旁邊那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