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元兇了嗎?”
“這件事情比想象得更難辦,如果是妖獸所為,它知道我們在這,一直不出來,我們就别想抓到它。”
“那要是山神所為呢?”
“你都說是神了,神要抓走幾個人,還能怎麼辦?”
這也是談花隐一開始就排除山神的原因,真有神,那他們查出來也沒用,反正談花隐隻在附近待一段時間,如果這段時間内查不出來,管它是神還是妖,他都會走。
次日,談花隐到村子附近搜尋屍體,假設這幾人真是中毒而死,那麼這麼長時間了,毒素滲出屍體,會毒死附近的植物。
他先去了村民常去的地方,附近一帶都找了一遍,直到晚上回去,仍舊一無所獲。
之後又找了兩日,去了一些更偏僻的地方,但進展緩慢。
他隻好找到失蹤者的親人,再詢問一遍失蹤者的人際關系,從人際關系推斷幾人共同的仇人。
但他不想用這種方法,因為人心不可靠,人會說謊,還會誤導他的調查。
他把與失蹤者有關聯的人列成一張表,想從中尋找一些共同點。
顧拾見了這張表,問道,“這些都是什麼人?”
“與失蹤者有關的人,”談花隐道。
“你想找出一個共同的仇人?”
“我想找這麼一個人,但一些信息相互矛盾,我不知道這裡誰說了謊話,也不知道照這份名單推理的結果是否可靠。”
物證比人心更可靠,人會根據事情的發展,修正自己的說辭,但物證相當于一個錨,人做了一些事,然後留下痕迹。
“也許不是一個人呢?第二個失蹤的人犯下了第一樁失蹤案,第三個失蹤的人犯下了第二樁失蹤案,以此類推。”
“你是說他們互相之間有仇怨?但這也太巧合了,每次都有一個人來解決掉前一個人,這又不是推理小說,這是一個偏僻的村子,這裡的人大字不識一個,想不到這麼複雜的事情,也沒必要。”
唯一可靠的,便是失蹤那晚留下的痕迹,像是附近的腳印,屋内的異常等等,都能作為證據,可時間過去太久,有痕迹也早被掩蓋。
就在談花隐一籌莫展之際,村子裡又出現了第六個失蹤者,依舊是一個男的,二十來歲,奇怪的是,并沒有機關陷阱被觸動,談花隐這幾晚也一直注意外頭的動靜,沒有妖獸闖入,是内部所為。
可那是一個大活人,還處于青壯年,想要綁走這樣一個人,還不留痕迹,何其困難。
談花隐想到了廖轲的事,也許這些村民也是某種幻象所化,幻象消失了,自然不會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