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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被認定是下水道投毒事件的嫌疑人,羁押到了哥譚市警察局。
小醜,這個有毒的男人。
我恨他。
tips:
1.沒有正經感情線,但因女主總口嗨和帥哥睡覺所以有不正經感情線。
2.可以在評論區罵我但不可以罵别人;愛打幾分打幾分,零分可以,負分也可以;可以在我評論區提别的作者别的文;不建議在别人作品下面提我的文。
3.我他媽寫寫寫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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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了!女主第一章就刀了小醜,還碎屍下水道了!
雖然女主說自己是平平無奇小市民,但我覺得她腦袋多少有點問題(褒義)
因為女主刀了小醜嘛,所以她的聲望現在是哥譚NO.1!
一開始她說小醜是她殺的,沒人相信,後來傳開了以後,很多超英超反慕名過來圍觀,往往是一聲不吭轉幾圈,盯了她一會兒又走了
老蝙蝠把女主抓進去後,很多罪犯見她第一句就是“原來是你殺了小醜”
笑死,女主煩都煩死了
唉,背負所有人愛恨的女主啊(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