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如果當初我不喜歡病嬌,我就不會寫這本小說,如果我不寫這本小說,我就不會穿進來,如果我不穿進來我也不會被這麼個偏執煩人糟心的男主給盯上。
我一開始跑路的時候,我就想到他這個疑心病極重還極度沒安全感的人,肯定不會放心我這麼個不安定因素活着。
但我真的沒想到他能執着到這個程度啊!
一開始他還親自來找我,然而他一來找我我就能通過劇情馬上知道,于是我就默默把手指割破往自己臉上抹血,成功讓他再一次暈過去,然而這方法隻管用兩次。
第二次他再來找我,我通過劇情發現他要用白布蒙上眼睛過來…
我:…不至于,真的,大哥不至于。
我沒辦法,就再次寫劇情讓他劇毒發作,還是即時見效馬上倒地的那種。
于是這次他還沒見到我人就白給了。
第三次他長記性了,事先服了抑制毒素的藥,然後蒙上眼睛,做好完全的準備才過來。
我:…大哥你可真是執着。
我無奈了,就寫他過來的路上使用輕功的途中為了躲避别人的高空抛物踩中了腳下的滑石又突然被口水嗆到沒能穩住自己腦袋又很恰巧的砸到了地上的石子于是暈了過去。
我也不想寫那麼複雜,這都怪他武力值太高太能躲!
可喜可賀,他終于長記性了,不親自過來了,改叫下屬來殺我了。
然而對我這個手拿金手指近似于開挂的人來說,他那些部下過來更是小case。
我隻要寫他們苦苦搜尋卻始終沒能發現我的蹤影就好了。
手握劇本的作者大人就是這麼牛逼!
這時候我也發現了,劇情隻是在我涉及男主的時候才會顯出很強的局限性,至于女主,笑死,我根本沒來得及寫。
經過幾次後,他大概也是發覺了不對,消停了幾天沒再來找我,也沒讓人來找我麻煩。
但也隻是消停了幾天而已,之後他又叫屬下過來找我,不過這次不是為了殺我,而是讓他屬下在我住的地方給我留言,說要見我。
我左思右想了半天,尋思着老這樣子躲來躲去我也挺糟心的,便同意了。
于是我們便相約在一處茶樓見面。
我去的路上慢吞吞地走着時刻盯着劇情,直到到了男主定好的茶樓包間門口也沒看出有什麼異樣,便直接大膽的推門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