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金鳳沒好氣地道:“什麼簽字畫押。”
孟秋梨眨眨眼睛:“你忘了?之前說好的,我替姐姐嫁去江家,江家送來的聘禮還有你們給姐姐準備的嫁妝錢都得歸我,還得簽字畫押,我已經寫好了字據,你們誰來簽?”
本來麼,譚金鳳是打算簽的,可看到江家送來的豐厚聘禮,她頓時反悔了,反口道:“我什麼時候說過要簽字據了,沒有的事,我可沒有聽說過哪家的閨女帶着聘禮去婆家的,不都是留給娘家。”
孟秋梨望向孟為國,孟為國也改了口,他從口袋裡掏出五塊錢,扔在地上:“五十塊錢呢,家裡是沒有的,五塊錢倒是有,你也别不知足,四處去打聽打聽,别人家的閨女,有幾毛錢嫁妝錢都算多了,你能有五塊,應該知足。”
孟春桃看了看譚金鳳,又看了看孟為國,嘴角翕動,到底還是沒有說話。
如果江家的聘禮還有剩下的嫁妝錢都留在家裡,對她也是有好處的。
孟秋梨環視一圈,嘴角勾起一抹嘲諷的笑,就知道他們會這樣。
她把字據往桌上一放:“行,那我不嫁了。”
她聲音很輕,每個字落到孟春桃耳裡卻跟炸雷一樣:“也不知道是不是往日受了虧待,我這身子落下了不少毛病,一會胳膊疼,一會肚子疼的,江家肯定不會娶一個病人做兒媳婦,這婚事,我看還是讓姐姐你來吧。”
孟春桃咬牙:“給她。”
譚金鳳:“桃兒……”
“媽!”孟春桃嬌聲道,眼裡流露出一絲祈求。
孟為國冷着臉道:“桃兒,咱們别慣着她,我想了想,江家不缺兒媳婦,隻要你退婚的消息一傳出去,多得是姑娘想嫁去江家,何必一定要秋梨嫁過去。”
孟春桃又何嘗不知道呢,可傅俊彥馬上就要下鄉了,像他那樣優秀的男人,眼裡揉不得沙子,要是讓他知道,自己曾經跟江大川有過婚約,他一定不會跟她交往的。
隻有讓秋梨嫁去江家,才能堵上大家的嘴。
到時候,就說是秋梨搶了她的婚事……總之,不管怎麼說都好,讓秋梨嫁給江大川,就是最好的選擇。
孟春桃目光堅定:“爸,把剩下的四十五塊錢給她,還有那些聘禮,也都一分不少的讓她帶去江家,那張字據,我來簽。”
說罷,不等孟為國回話,孟春桃便拿過字據,唰唰幾筆簽下名字。
她摁下紅手印,意味深長地望了孟秋梨一眼:“希望你說到做到。”
孟秋梨笑笑:“你能做到,我便能做到。”
她看向孟為國,勾起嘴角,意思很明顯。
孟為國喘着粗氣,好半晌,才從兜裡掏出一把錢票:“給你。”
孟秋梨接過錢票,仔細點了點,一共四十五塊,加上之前的五塊錢,總共五十塊,一分不少。
孟為國臉色陰沉地盯着孟秋梨,嘴裡罵罵咧咧的,顯然說的不是什麼好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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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五天,孟秋梨就要出嫁了。
這幾天,譚金鳳都把她給拘在家裡,說啥也不讓她出去‘抛頭露面’,估計也是孟春桃的授意,怕她出嫁前又鬧出什麼幺蛾子。
孟秋梨好不容易才找着一個外出的機會,這下,連譚金鳳都不能攔她了。
這不,大隊裡馬上就要來知青了。
一大隊的人都見怪不怪了,這幾年,時不時就下來一批。
倒不是每個大隊都有資格安置知青的,這還得是一大隊每年的收成好,才能源源不斷地接納新來的知青。
對此,身為大隊長的江向東還是十分自豪的。
他對每年的知青下鄉這碼事十分看重,畢竟一到公社開會,各個大隊長相互一打聽,哎,你們今年下來幾個知青啊。
數量多的,肯定有面。
所以,一接到上頭通知又有新的知青要下鄉了,江向東就迫不及待地組織起一批大隊裡的青年男女去接知青,還要那種好看的,美其名曰,讓城裡人也看看他們的精神面貌。
作為大隊裡為數不多的長得漂亮的姑娘,孟春桃和孟秋梨都入選了。
一大早,孟秋梨便起來了,沒想到,孟春桃比她起的更早。
孟秋梨剛洗漱完,打着哈欠走進堂屋,就見到孟春桃指揮着譚金鳳,讓她把過年要穿的衣服拿了出來了:“媽,你不是給我做了條桃紅色的布拉吉嗎,給我翻出來,我一會要穿。”
譚金鳳無語:“你是去接知青的,又不是去走秀,一會要走好幾十裡的山路,全是荊棘雜草,你就不怕給弄髒了。”
孟春桃:“不會,我可小心了。”
她一想到等會就要見到傅俊彥了,臉頰就禁不住泛紅。
滿腦子都在想,等會見到傅俊彥,她該怎麼說話,完全沒把譚金鳳的提醒給放在心上。
孟秋梨等到天都亮堂堂了,才等到孟春桃打扮完。
孟春桃穿着一身桃紅色的布拉吉,腳上是一雙漆皮的黑色小皮鞋,頭發用蘸了水的梳子梳得油光水亮的,還戴了一個藍色的發箍,咋一看,跟城裡的姑娘一樣,看着還怪唬人的。
孟春桃轉了一圈,對自個的打扮十分滿意。
她斜着眼,上下打量了一眼孟秋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