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韻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一頓苦求,他才看在昔日的一點兄妹之情上放過她、放過沈家。但他就連放過也要剜人血肉,她辛苦十月才生下的孩子,她的骨血,他就這樣輕飄飄想要走一個。
她就不該不管不顧,沒同沈修商量一句,就在将要臨盆之際出來見他。
“清韻,你知不知道,靖王的孩子很聰明,眉目生得很像靖王殿下。”
他見她猶豫,笑着如同在和她閑話家常。他也知道她的隐恨、她的遺憾。
“你這輩子已經無緣做靖王妃了,但你不想讓自己的女兒有這個機會,替你完成這份心願嗎?”
他說的話實在過于輕浮淺薄了,她在乎的怎可能隻是那個靖王。
她在意的分明是俊逸有才的夫君、尊榮華貴的身份,而那個靖王的兒子,他什麼都沒有,她怎還會在乎。她大哥居然以為她隻在乎靖王,拿這話想來說動她。
曾經風光的林氏已是她的污穢,她就連那個“林”字都不敢說,在衆人跟前也要冠夫姓,讓衆人喚她沈夫人。
她唯恐被他人得知身份,得知她曾因家族牽連淪落過風月之地。
他輕視她淪落至風月地時所經曆的諸多酸楚,居然還妄圖用年少時那點淺薄的兒女情長打動她。
他雖說動不了她,但林清韻明白眼下要想脫身,隻能舍下一個女兒了。
她不知她大哥背後究竟組織了多大的勢力,但至少能保住她女兒的吃穿吧。權當是真的借女兒來完成當初的舊夢,舍個女兒來保全自身,權當是她欠林氏的。
林清韻思來想去,兩個女兒那般像,舍下哪個好似都無區别。但她記着,其中有個女兒的左肩膀上長了顆朱砂痣。
光潔的皮膚上忽然多個痣,就像是一匹月光白絹上被燭火燙出個洞,整個絹布都跟着毀了,算不上價。
還是把這個女兒交出去吧。林清韻記得清清楚楚,沈婳音不是出于意外才遺失的,她是有意被她交托出去的。
她嫌那被燙出的朱砂痣礙眼,提前舍了那個女兒,舍下了那個王好好。
她剛把孩子交托出去時,就聽聞屋外傳來刀劍的動靜。
林清韻驚恐起來,她大哥隻是冷冷吩咐道:“他們追得倒還挺快。來人,先送三小姐平安離開。”
她在一幫守衛的護衛下逃了出去,在沿路上甚至都想好了回去該對沈修交代的說辭。沈修以為她在見娘家的故人時遭遇匪徒、慌忙逃竄下才丢了個女兒。
他們之後也派人在沿路上多番找尋過,但終究是一無所獲。最後隻能是認為那些匪徒歹毒,把他們剛出生的女兒殺害了,不見屍首。
她本以為一切就該這麼結束了,但終究還是她天真。當年答應會放沈家一馬的大哥終究還是把精絕幫拉下了水,當年被她交出去的女兒,陰差陽錯下又回來了。
她回來了,但她不能告知她當初的真相,她不能說她是被她主動舍下的。母女之間總該留臉面,她總要為自己留點臉面的。
那個尋回來的沈婳音,如今早已是王好好了。她細細瞧她,怎麼瞧都覺得那不是自己的女兒。
她的女兒不會過着清貧吃苦的日子,不會生着粗鄙人才有的手繭與大腳,不會在富貴日子要來時,說自己無意尋富貴,隻想要自在随心。
她不能徹底理解王好好拒絕平陽王的做法,但卻足夠理解慶王府的反應。說到底還是因為她們沒有好娘家啊,她們早就沒有顯貴的身份了。
那些皇親國戚、士家大族,哪個不講究門當戶對、強強聯手來為自己保榮華富貴。
平白無故往下找,不但是浪費了可用聯姻換來的好處,還得忍着一個吃穿用度、見識眼界處處與自己不同的外人。
王好好這種閑雲野鶴、成天在外抛頭露面懸壺濟世的女人,在他們眼中反跟怪物似的,沒有一點閨中女兒的安分。
莫怪慶王府裡的人阻攔,如果換作是她,她也要攔。
說到底還是因為林氏沒落了,如果她的娘家還在,她的女兒應該過着最尊貴的日子。那些京城顯貴家的公子,都要排着隊隻為能求見她們一面。
怎至于淪落江湖,淪落至此……
林清韻想到這裡,不免又傷神悲戚起來。但好在今時不同往日了,她的大哥已經舉了足夠大的事。
江湖中顯赫的門派都是他的盟友,朝廷内許多命官成了他的爪牙,甚至蕭國都在暗中助他。他萬事俱備,就差一縷東風點燃柴火了。
與其永遠淪落江湖,讓她的女兒這般磋磨,倒不如放手一搏,富貴險中求。
何況他為了讓她安心,早就對她坦白了自己手上的籌碼。隻要她把女兒交出去,過往的榮光,林氏的榮光王妃的榮光,都要回來了。
林清韻打定主意後,默默從裡間的木櫃中尋出了那支牡丹金钗,把它簪在了沈婳伊的發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