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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款半大毛衣确實不錯,連我對衣着沒什麼品味的人,都看出了這一點。但是為了講點兒價錢下來,還是不得不使出點挑三揀四的功夫。女友是會跟攤主講價的,她才不厭煩呢!而且,女友有着學生那種看上去就極為稚嫩的狡黠。我覺得這樣的狡黠是沒什麼用的,最起碼作用并不大。能賣的價格,就是能賣的價格。價格再低是不可能的,除非東西有毛病。
女友負責講價,而我永遠要扮演那個急着要走的角色。這還真不用“扮演”,我相當厭煩讨價還價,我是在本色出演。每次看着攤主們那種耐着性子使勁忽悠的樣子,我打心眼裡佩服他們,真能胡說八道啊!滿嘴裡跑着的“火車”,估計連他們自己都相信了。
但這次還真有點兒不同,那個女攤主早就看出來女友對大毛衣很滿意。這時候要想講價,就很不容易了。我再怎麼扮演要走的角色,也是沒用的。買賣雙方的眼睛裡,各自有的那種光,都被對方覺察到了。
“那個男的,好像是你們寝的老二。”女友一手拎着裝大毛衣的包裝袋,一手拉着我從鐵絲網格下邊鑽出來時說。
“在哪呢?”我四下裡看了看,沒看見,周圍沒有。
女友指了指剛才那個小鋪面,在我耳邊說:“在鋪子裡邊坐着呢!”
我不大相信,老二怎麼會在濃妝女攤主的攤位裡邊?“是嗎?你看清啦?是不是來買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