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錯誤,點此舉報(免註冊),舉報後維護人員會在兩分鐘內校正章節內容,請耐心等待,並刷新頁面。
老三頓了一下,好像是在想着什麼,然後說:“小看我是不是?你看着,等我的愛情來了,我手拿把掐!呵呵!”
我是不會想到,老六會因為買本書的機會就認識“大絨球”的。“大絨球”是我對她的稱呼,算是我給她起的外号。就是我在開學時進校園的路上,看見的那個女生。兩手拎一個皮箱,走一步就撞一下腿的那個。
雖然,這樣的“不會想到”,可能有些太過絕對了。我們校園就那麼大,學生和教工加起來也不過四五千人。每天走在路上,都會跟許多人相遇、謀面。成年累月下來,即便是那些不知道是誰的人,面孔卻也是熟的。這一點,還有點像我在故鄉。
有很多時候,人人都會覺得自己很帥。我後來才發現,那應該是對着鏡子看得太久了。日久生情了,愛上的是自己的“盛世容顔”。就算有的人長得有些醜,但一天照上兩三次鏡子,看上十幾二十年後,也會覺得鏡子裡的自己是相當順眼的。然後,就把這種順眼,當成了“帥”或“美”。
其實,要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帥,還是美不美,還是有相當容易的辦法來檢驗的。不要刻意地去打扮,穿着普通的衣服在街上走一圈。偷偷觀察一下路人看你的眼神,就很容易知道答案了。所以,我知道了自己不帥。而老六是真的帥,男生女生看着他都覺得順眼。
大絨球當然不會因為看着老六順眼,就非得想盡辦法地來追老六。但就是那麼奇怪,人和人之間要是有過一次交集,那麼,他們再次相遇的幾率仿佛一定會陡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