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在上次庭審之後,我們發現了新的關鍵證據,足以證明吳國輝對郭碧瑤女士實施了侵犯行為。”崔巧麗說着,示意工作人員播放林宇拍攝的視頻。
法庭内的大屏幕上,清晰地呈現出郭碧瑤被強行拉進包廂的畫面,整個法庭一片嘩然。吳國輝的臉色瞬間變得十分難看,他的律師則迅速站起來反駁:“法官大人,這段視頻的來源不明,真實性存疑,很可能是對方為了誣陷我的當事人而僞造的。”
崔巧麗鎮定地回應:“法官大人,我們已經對視頻進行了專業鑒定,這是鑒定報告,證明視頻未經過任何剪輯和修改。而且,視頻提供者林宇先生也将出庭作證,詳細說明拍攝的經過。此外,我們還有其他證人證言相互佐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鍊。”
接着,林宇走上證人席,詳細講述了拍攝視頻的時間、地點以及當時的情況。他的證言清晰、真實,讓在場的人都對視頻的真實性深信不疑。
在林宇作證後,其他相關證人也陸續出庭,進一步強化了郭碧瑤一方的證據。吳國輝的律師雖然竭力狡辯,但在鐵證面前,顯得有些無力。
與此同時,蕭奕辰和趙老闆在法庭外密切關注着庭審的進展。他們知道,等崔巧麗這邊勝訴後,就是他們揭露吳國輝商業罪行的時候了。這場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在法庭上已經進入了白熱化階段,吳國輝能否逃脫法律的制裁?崔巧麗又能否成功為郭碧瑤讨回公道?一切都将在法官的判決中揭曉。
随着庭審的繼續進行,崔巧麗有條不紊地展示着每一項證據,她清晰的邏輯和有力的論證讓整個法庭都為之折服。
“法官大人,從醫院提供的檢查報告可以看出,郭碧瑤女士身上有多處明顯的抵抗傷痕,這與視頻中她被強行拖拽的場景相呼應。再結合之前證人聽到包廂内傳出的掙紮和呼喊聲,以及現在呈堂的視頻證據,足以确鑿地證明吳國輝對郭碧瑤女士實施了侵犯行為。”崔巧麗義正言辭地說道。
吳國輝的律師仍試圖做最後的掙紮:“法官大人,這些證據雖然看似有力,但并不能排除存在其他可能性。也許郭碧瑤女士是在其他情況下造成的傷痕,而視頻也可能存在斷章取義的情況。”
崔巧麗冷笑一聲,回應道:“對方律師的言論毫無根據,完全是在無端猜測。我們提供的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一個完整且嚴密的證據體系。而對方律師始終拿不出任何實質性的證據來反駁我們的指控。”
法官嚴肅地看着吳國輝的律師,問道:“被告方,你們是否有新的證據來支持你們的觀點?”吳國輝的律師支支吾吾,無法給出有力的回應。
此時,法庭内的氣氛緊張到了極點,所有人都在等待法官的裁決。郭碧瑤緊緊握住蕭奕森的手,她的手心滿是汗水,眼神中既有期待又有一絲擔憂。蕭奕森輕聲安慰她:“别怕,碧瑤,正義一定會到來。”
法官在聽取了雙方的陳述和辯論後,仔細審查了所有證據,最終宣布休庭,将在合議庭進行讨論後做出判決。
走出法庭,崔巧麗對郭碧瑤說:“雖然還沒有最終判決,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你不要太擔心,耐心等待結果。”郭碧瑤感激地看着崔巧麗:“崔律師,真的太感謝你了。如果沒有你,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而在另一邊,吳國輝的臉色陰沉得仿佛能滴出水來。他知道這次庭審對他極為不利,一旦敗訴,他将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給我想辦法,一定要找到能翻盤的證據,不然你們都别想好過!”吳國輝對着他的律師團隊怒吼道。
律師團隊面露難色,但還是硬着頭皮答應下來。他們心裡清楚,在如此确鑿的證據面前,想要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又不敢違抗吳國輝的命令。
與此同時,蕭奕辰和趙老闆在一家咖啡館裡商議下一步計劃。“等崔律師這邊勝訴後,我們就立刻公開吳國輝商業犯罪的證據,讓他在商業領域也身敗名裂。”蕭奕辰說道。趙老闆點頭表示贊同:“沒錯,他在商業上的罪行足夠讓他傾家蕩産。不過,我們也要小心他狗急跳牆,做出什麼過激的舉動。”
幾天過去了,判決的日子終于來臨。法庭内再次座無虛席,所有人都在等待着最終的結果。郭碧瑤、崔巧麗、蕭奕森等人早早來到法庭,他們的眼神中充滿了期待。吳國輝和他的律師團隊也神情緊張地坐在被告席上。
法官敲響法槌,宣布開庭。“經過合議庭的認真審議,現做出如下判決:根據原告方提供的充分證據,包括視頻資料、醫院檢查報告以及證人證言等,足以證明被告吳國輝對原告郭碧瑤實施了侵犯行為。被告吳國輝的行為已構成□□罪,鑒于犯罪情節,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具體為12年。”
聽到判決結果,郭碧瑤忍不住喜極而泣,蕭奕森緊緊抱住她,安慰着她。崔巧麗的臉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的努力終于有了回報。
而吳國輝則如遭雷擊,癱坐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師團隊一臉沮喪,知道已經無力回天。
然而,這還隻是吳國輝噩夢的開始。判決宣布後,法庭外一片歡呼,群衆們對正義的伸張感到欣慰。蕭奕辰和趙老闆得知判決結果後,立刻開始行動。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将吳國輝商業犯罪的證據公之于衆,包括他挪用項目資金、商業詐騙等一系列罪行。
媒體紛紛報道了這一消息,吳國輝瞬間成為衆矢之的。經過調查核實,吳國輝的商業詐騙行為涉及金額巨大,性質惡劣,且他屬于累犯,根據法律規定,商業詐騙罪行面臨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刑罰。
當商業犯罪的審判到來時,法庭上,檢察官義正言辭地指控着吳國輝的商業罪行:“被告吳國輝,利用虛假項目資料,騙取大量投資,給衆多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并且在此次設局詐騙之前,就有過類似的犯罪記錄,屬于累犯,情節極其惡劣。”
吳國輝的律師試圖為他辯護,但在如山的鐵證面前,一切都顯得蒼白無力。法官最終宣判:“被告吳國輝,商業詐騙罪成立,鑒于其累犯身份以及拒不退贓的惡劣情節,判處無期徒刑。與之前□□罪所判的12年有期徒刑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與此同時,胡麗玢作為與吳國輝勾結的共犯,在辦公室内被逮捕。她雖然參與的商業犯罪情節相對較輕,但同樣難逃法律的制裁。法官宣判:“胡麗玢參與商業犯罪,雖情節較輕,但仍構成犯罪事實,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