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一的時候,曾聽過這麼一個故事……
主人公是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太太A,患有糖尿病,依靠養老金生活。
在丈夫去世後,A搬去與獨居的兒子同住。兒子靠在工廠打工維生。
然而A漸漸出現了記憶力衰退、情緒起伏不定、表達困難等症狀。
經醫院檢查,A被确診為阿爾茨海默病。
随着病情加重,兒子不得不辭去穩定的工作,一邊打零工,一邊在家照顧A。
可事與願違,護理壓力讓兒子身心俱疲,他漸漸連零工也不願去做,母子二人隻能依靠A的養老金度日。兒子整日酗酒、賭博,甚至經常忘記給A做飯,對A施以暴力。
直至鄰居察覺異常,A已餓得皮包骨頭,營養極度不良。随後住院治療了一個多月才恢複過來。
也是此時,社工介入。
然而A始終堅持回家與兒子同住,拒絕養老院的安排。社工多次溝通未果,隻能安排她出院,并對其兒子進行思想教育。在當地NPO的幫助下,兒子短暫地找到了一份新工作。
但好景不長,沒過多久,兒子又恢複了老樣子,最終A再次入院搶救。社工再度介入,可A仍舊堅持回家生活。
這個故事的結局,以A因糖尿病病重去世告終。
當時聽完的感受是什麼來着?
她聽得滿肚子火!
恨不得一腳把那孽子踹進監獄!
這種人渣竟然還能獲得社會資源的幫助,甚至還有人為他介紹工作?!
踢完那孽子,再罵A的不争氣!
都病成這樣了,還要溺愛這個孽子?明明有養老院和醫院可以提供照護,卻固執地選擇回家?
最後,再狠狠給那群和稀泥的社工們來一套降龍十八掌!
A說不願,他們就沒有辦法強制安置她到别的地方嗎?這難道不是失職?
A的死亡,難道他們就沒有責任嗎?!
可如今的谷星,感悟卻已不同……
阿秀見谷星默然不語,心中愈發羞愧惶然。她素來不在意旁人如何評說,唯獨若谷星也視她低賤,她……她便……
“是我們錯了,是我們貪心。或許我與阿牛哥本不該離鄉,又或許早該将小泥鳅寄養寺中,我們二人各尋短工,縱使艱難,亦不至今日落得這般境地。更或……”
谷星打斷了阿秀的喃喃自語,輕輕牽起她的手,指腹拂過那層層厚繭,感受着苦難留下的斑駁痕迹。
她微微搖頭,目光沉穩如水,望向阿秀,“你已盡力了。”
她的聲音沉靜而有力,似能撫平心間千般愁緒。
“你們之所以背井離鄉,是因故土饑荒,家無可依,宗族不助。”
“你們之所以流落街頭,是因戶籍受限,生計難謀。”
“種種數來,又豈是‘貪心’之過?不過是生存本能罷了。”
“若要深究,那該怪誰?怪天命不公?皇城富貴千萬,為何唯你我流落街頭,風餐露宿,拾荒度日?”
“若要怪……”
谷星頓了頓,思索片刻,終是豁然,不再自束。
“當怪制度。”
“若制度周全,貧困将至之時,便有一張網護你,使你不至跌落深淵;”
“若制度完備,貧困已至之時,亦有一張網承你,使你能早日翻身自立。”
“若有此二者,你又何須離鄉背井?又豈會因戶籍受限而難以謀生?”
“是這制度之缺漏,使你在遭遇劫難時無所依恃,是這制度之不公,使你陷入貧困後再無掙脫之力。”
谷星的言語,如暮鼓晨鐘。
阿秀雖不知何謂“制度”,亦未曾思索過自己命途多舛的緣由,但此刻,聽着谷星那字字肺腑之言,胸口竟止不住微微顫抖,呼吸亦急促了幾分。
“莫要信什麼‘流浪之民不是百姓’的說法,你是人,便理應享有作為人的權利。”
“與所愛之人共度一生,住得一方安居之所,得食溫飽,得人尊重——這便是你為人的權利。”
谷星言及此處,想起阿秀打算改嫁他人當小妾的事,心口便湧起一股難言的悲哀。
一面是道義本心,一面是學術所學……
她苦笑,自嘲地想,自己這數年所學,竟也落得如那故事中的社工一般,終歸不過是和稀泥之流?
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
這世間種種制度的縫隙之中,究竟有多少阿秀般的女子掙紮求存?有多少李豹子般的流民流落街頭?又有多少如A與其兒子那般的尋常百姓,在無聲歲月中苦苦求生?
谷星無解。
她并非聖賢,隻是一個普通的社會福利專業的大三學生,許多事情她也沒法找到最佳的解決辦法,可此刻,她能做的,唯有認準方向,擡步向前。
她歎了口氣,松開阿秀的手,緩緩伸臂摟住她的肩,輕輕将額頭抵在阿秀肩上,低聲嘟囔,
“讓你有事莫要獨自承擔,你怎麼将我給忘了……”
……
谷星與阿秀交談良久,方才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