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診斷出腦内出血,被送去做手術,好在沒什麼大礙。除了忘掉了那天晚上發生的事,其他都沒什麼異常。
夏良慶起訴了陳雪然,經法院判決,陳雪然被判7年牢獄。
(我也不知道怎麼算的,沒認真看哈,下面是真的法律。)
【刑法: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夏時悠的手術費是夏良慶出的,後來她的撫養權歸夏良慶所有,但他是不想要她的。
覺得她是那個女人生的孩子惡心,可因為孩子還未滿18歲,不可棄養,就強制歸他了,在心底他還是接受不了夏時悠。
他們先去了超市買東西,買完東西放收銀台。在小小的夏時悠還全神貫注的看着收銀員掃着商品時,夏良慶就想把她丢這了。
家還是那個家,隻不過變得有點冷清,地上的血漬,夏良慶叫人清理過了。
在夏時悠走進房子,夏良慶在門口。自從發生那件事後,他的脾氣暴躁了很多。
夏時悠剛進去手上東西都沒放下,就被他催着。
剛放完東西,夏良慶就開始破口大罵。
一個5歲的小孩還不知道什麼是明辨是非,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就知道用哭來表達自己此時的情緒。
夏時悠邊走邊哭,走到夏良慶腳邊哭的更大聲了,她似乎想尋求安慰。
他停下了罵聲,眉頭狠狠皺了一下,用力把她踹倒了,“哭什麼哭,耽誤時間!”
夏時悠倒在地上,地闆冷冰冰的,還有她的淚水。
過後他蹲下拽住夏時悠的衣領,拖這走,在拖力下,夏時悠很難站起來,還有一股窒息感。
她身體難受,心裡更難受,明明之前爸爸還是那麼溫柔的人,她一住院就都變了。
媽媽不見了,哥哥不見了。
爸爸說要有新的媽媽來接替老的媽媽了。還小的她并不懂這是什麼意思。
但是這對一個7歲的孩子是很難接受的。
在拽到單元樓門口時,夏良慶停了下來,此時的夏時悠已經不哭了。
他們是走樓梯下來的,23樓,很痛。
夏時悠站起來拍了拍褲子,眼睛還是紅紅的,臉上是哭過的痕迹,小嘴撅起來,還想哭,隻是在死死忍住。
她知道隻要她再哭爸爸看到又會不耐煩,然後繼續折磨她。她也知道這個爸爸已經不是曾經的爸爸了。
夏良慶看她不哭了,情緒也平靜了點。他打了輛車,出發去了火車站。
在車上,夏良慶隻和她說過一句話“你要有新媽了,不要在你新媽面前哭,很醜。”說完他也沒管夏時悠聽到這話有什麼反應,就自顧自的玩起了手機。
到了火車站,他們就坐在座位上等,從下午4點等到晚上8點。
到了車站,夏時悠才理解爸爸講的是什麼意思,知道真的自己要換媽媽了,就想哭,但又怕爸爸像之前那樣踹自己,辱罵自己,隻好小聲啜泣。
夏良慶聽到過,但他沒管。
在他心裡他們已經有2周沒見面了。當初,他怕那個臭女人傷害到她,就讓她先去其他城市等他消息。
現在的他們終于可以見面了,心裡是要溢出的甜膩。
晚上8點,火車到了。
看見一個23的女人旁邊是一個5歲的小女孩向他們走來。
爸爸趕緊接過她的行李,微微蹲下牽着她的女兒,走路的時候身體向5歲女孩那微微傾斜。
那個女人徑直走到夏良慶身邊,她看到了夏時悠。
但夏良慶就知道跟她說過,自己不喜歡夏時悠,有時候真希望夏時悠走丢,到時候我們就是真正的3口之家了。
她也不想管那麼多,更别提在夏良慶的謊言下,她認為夏時悠才是小三的女兒,夏良慶是迫不得已才收養的。
夏時悠隻能在背後跟着,她的心裡逐漸生起了一股念頭,我好像才是這個家庭的插入者。
她感覺這個想法很危險,于是像小肉包搖頭,要把自己的肉餡甩出去。
在她停下來想事情的間隙,夏良慶加快了腳步,想把夏時悠丢棄在火車站,但是不被看出是有意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