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惡魔殺手張棟旭:我這輩子很值
聲與潮·時事
2010年11月1日
XX,一座在明史中熠熠生輝的古時重鎮,經過歲月的洗禮,如今已然是一座北方的甯靜小城,定居于此的人們生活惬意,悠閑自得。然而就在今年的4月17日,這座小城的甯靜夜晚,被一聲驚恐地呼喊打破,一具女高中生的屍體在一座大橋下被發現,更令人驚懼的是,她的腹部被人掏空,左臂缺失,給這座平靜的小城蒙上一陣恐懼浸染的血色。
10月28日上午11時,該案于XX省XX市中級法院宣判,被告人張棟旭被指控非法拘禁、□□、故意殺人、過失緻人死亡、侮辱屍體五項罪名成立,一審被判處死刑。
法庭上,面對宣判結果,被告人張棟旭看着死者泣不成聲的父母,笑了笑說:“我一定要上訴的。”
“這樣我們還會再見面,我知道你們巴不得我死,但是沒這麼簡單,我們還會再見面的。”
*
10月29日下午兩點,張棟旭被判死刑的第二天,本報記者在XX省XX市XX區的看守所見到了這位冷血的變态殺人魔,彼時警方還在與他開展激烈的交鋒,因為他至今都沒有交代死者缺失的手臂在哪裡。
警方:“你知道自己死定了嗎?現在是給你機會。”
張棟旭:“讓我見一見那個小妹妹,我就說出來。”
警方:“張棟旭我再跟你強調最後一次,不可能,沒有可能,你别妄想談條件,你懂法律嗎?司法的底線在這裡你明白嗎?”
張棟旭:“我不明白,那我也沒辦法了,我沒法交代,反正也已經判我死刑了,我要上訴。”
警方:“上訴是你的合法權利,和你的律師去說吧。”
張棟旭:“哎呀,我知道啊,還用你說呢,我就是個死,但是我就想晚一點死,我就不想讓你們痛快,你問完了沒有,天天問,煩不煩。”
偵辦此案的XX市刑警李海豐并未接受本報采訪,但是本報記者了解到,在與張棟旭的交鋒中,多位XX區及XX市的警察都曾倍感壓力,困惑。是什麼,讓這個看起來瘦弱敏感,神色從容的男人犯下了如此可怖的罪行?
*
早在200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便正式收回和統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随着這一制度的落地實行,死刑犯在一審被判處死刑之後,将在看守所被羁押更長時間,如果選擇上訴,張棟旭将依舊在這裡生活很長一段時間,因此,我們采訪了張棟旭在XX區看守所
的管教民警鄭華旻。
“他性格很陰暗,非常防備,剛開始的時候,如果不是那邊(XX區辦案警方)來人了,幾乎從不說話。”
“那他情緒還算穩定嗎?”
“來了之後還行吧,聽說剛被抓的時候在那邊不太行,很暴躁,一直吵着要見被害人家屬,過了一段時間又突然安靜了,還想撞牆自殺。總之我們很重視他,他是屬于那種有很大風險的羁押對象。”
根據鄭華旻民警介紹,盡管高承勇兇殘至極,殘忍地殺害了一名無辜的花季少女,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給一座小城都帶來了恐怖的陰霾,但是罪犯也有合法權益,法律會嚴懲他,但是他也應當得到尊重與關心。
來到看守所後,張棟旭逐漸嘗試與鄭華旻溝通,他提到自己不幸的童年時代,提出想要讀一些輕松溫馨的書籍,民警鄭華旻都盡量滿足他,有一次張棟旭和他說,他不喜歡XX區的警察,更喜歡這邊(XX區)的。鄭華旻問他為什麼,他說XX區的警察把他當做變态來看,但是XX區看守所的警方把他當人看,他以為自己來了這裡會被打死。鄭華旻警官讓他不要有這樣的想法,法律會給出公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