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了,我故作鎮定的收拾書包,那股子震驚還沒消散,簡直是難以置信,他怎麼會喜歡我,emmm不排除是在捉弄我的可能。
“你……”于煙剛想說話。
“真的嗎?”
“什麼?”
“說…喜歡我的事。”
“嗯,真的。”
“真的嗎?真的是真的?不能吧,你怎麼可能,别騙我。”
我還是不相信。
在我問了n遍“真的嗎?”他回答了n遍“真的”之後,我終于被迫相信這不是捉弄,是真的……喜歡。
我想我要考慮一下。
第二天,我一進班,就有同學的打趣聲響起,他們都知道了?靠,不會隻有我不知道吧。
什麼情況,為什麼會有玫瑰花在我桌子上,于煙放的嗎?怎麼辦,我應該還給他嗎?但是好多人看着呢,太不給他面子了吧。
這時,于煙大搖大擺的走進來,似乎很開心。
“鄭歡欣!看到花了?好看吧,呐,給你的糖。”
他把一堆糖放在我桌子上,說真的,我都心疼錢。
“你拿回去吧,我不能要。”
我想把糖和花都給他。
“追人不是都要買點東西嗎!不許動,收着。”
他摁住我想拿東西的手。
我迅速抽出,他又說“我怕買真的玫瑰花枯了,所以就買了假的,如果你不喜歡可以拿來洗手。”
“什麼鬼,肥皂花嗎!”
太不浪漫了吧。
說完,又有幾個男生進來了,一看見我們,就打趣道:
“诶呀,這就穿上情侶褲了?哈哈哈”
我立馬低頭一看,我的媽,怎麼這麼像,故意的吧這人,這褲子我都穿好幾天了,該死的,這都被他耍到心機了!
後來,那朵花居然真的被我用來洗手了!就是色素掉的太嚴重。
那張紙條也被我扔了,還是撕碎的那種,因為感覺太羞恥了,也是怕被媽媽發現,現在想想,好後悔啊!我一直覺得自己毫無存在感,甚至出什麼事,也不一定有人幫我的那種,但是他的追求讓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感,即使渺小。
雖然我沒有答應他,但是我對他一直是異樣的,至于是不是喜歡,我不知道,隻是……
友情之上,戀人未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