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距離二十米的時候,程信喊住了他們:“站那裡就行。”
那幾人停住了,看着程信他們,害怕,卑微。
百般滋味在程信心頭劃過,他低聲說:“扔給他們一隻兔子。”
孩子們一愣,玄武卻馬上把一隻兔子扔過去,落在那幾人面前。
程信掃了一眼那隻黃黃的兔子,大聲說:“這隻兔子的毛不好,我不喜歡,正好送你們了。”
那幾人愣了,看看程信,再看看地上的兔子,臉上都是不敢置信,然而,他們沒有一個人彎腰去撿。
程信見了,扭頭就走,連頭都不回。孩子們看了那幾人一眼,跟上了程信。
走到看不到他們的地方,程信才說:“他們應該會把那隻兔子撿走吧?”
“會。”程明華肯定地說。
“那就好。”程信松了口氣,他還怕那些人害怕得連撿都不敢撿。
程信對他們說:“以後你們若是再遇到那樣的人,就給他們一隻兔子。他們隻是普通人,為了一隻兔子,人命都得搭上幾條。咱們卻不同,輕而易舉,幫幫他們不算什麼。”
“呃?你們怎麼不說話?不同意?”程信見他們神色各異,納悶。
孩子們趕緊搖頭。程信笑着說:“就是嘛,多大點事,能幫就幫。”
青龍突然說:“我們要是早點遇上程信哥哥就好了。”
“早點你也遇不上我,我被你們綁走的時候,才來這裡三天。”程信笑着說。
青龍低頭,不再說了。
程信見他們的表情不對,疑惑:“你們這是怎麼了?”見他們都不說,直接點名,“小玄子,你說。”
玄武頓了一下,說:“跟我和明華一般大的孩子,原本有幾十個。”
“那怎麼現在隻剩下你們兩個?”程信不假思索地問,話一出口他反應過來了,露出歉意:“那個,抱歉。”
“不用抱歉。”玄武搖頭,不再說了。
倒是程明華接口:“餓死的,病死的,被打死的,隔幾天就要死一個,我們都習慣了。”
程明紅補充:“被打死的最多。”
“誰打你們?”程信不敢相信。
“誰都會,凡是看到我們的人,都可能打死我們,跑得快還能撿回一條命。”程明紅柔和的臉上一片淡然,仿佛說着平常的事。
“為什麼?!”程信一臉不可思議:“你們隻是孩子!”
白虎平靜地解釋:“我們什麼都不會,為了活下去,隻能去偷去搶。他們見到我們,當然不是打就是殺。”
“那也不能打死人啊!何況你們還是孩子!”程信萬分不能理解。
孩子們苦笑,隻有程信哥哥會這麼想吧。
這事過後,他們又收獲了不少兔子,也又送出去一隻。程信看着數量不少的兔子,高興地說:“拿回去,咱們自己吃。”10金币一斤的兔肉,先嘗嘗再說。
他們滿載而歸,受到了孩子們的熱烈歡迎。程信大手一揮:“今天咱們吃兔肉!”
孩子們更開心了,很快有學庖丁技能的孩子過來處理,這是他們第一次用庖丁技能,生疏得很,皮毛碎得不能用,肉塊也大小不一,反正是自己吃,無所謂。處理完成,又有會烹饪技能的孩子過來做飯。
他們收獲的兔子不少,但他們的人更多,分到每個人碗裡的,隻有三塊。
程信笑着說:“咱們今天也嘗嘗這兔肉,在任務大廳,一斤能換10個金币呢。”10金币能買金姐那裡的衣服20套。
孩子們看着碗裡的兔肉,都很吃驚:“這麼貴?”
“管它多貴,先吃再說。”程信第一個下筷。孩子們見了,也好奇地開始吃。
吃完,程信滿足地咂咂嘴,說:“不愧是10金币一斤的兔肉,就是好吃。”不但好吃,還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很舒服,仿佛每個毛孔都張開了。
這麼好吃的兔肉,隻吃三塊怎麼夠?何況兔子對他們毫無威脅。程信下了一個決定:“以後咱們天天出去獵兔子,吃兔肉!”等吃煩了再去任務大廳換錢。
從這天開始,程信每天派出20個人,兩個人一組,分段搜尋着兔子的身影。可憐兔子們在無盡茫林邊緣嚣張了多少年,竟然遇上了這麼一群人,不去獵高階的異獸,隻盯着可憐的隻有0階的它們。
吃了整整半個月的兔肉,程信終于發現了兔肉這麼貴的奧秘:他的力氣變大了,他竟然能将水桶提起來整整十秒,這在以前根本做不到。
他興奮地向孩子們說着這一發現,他們也試了試,卻沒什麼感覺。
程信想了想說:“或許是因為你們的力氣本來就大,力氣就算增加一點也不明顯。”他們這些矽基人,拿着一百斤的劍跟玩一樣,他才不跟他們比。
兔肉竟然能漲力氣,程信興奮不已,恨不得一口氣吃一百斤,卻不後悔送一些出去。
他事先叮囑過,遇到不會技能的普通人來獵兔子,送一隻給他們。半個月以來,他們累計送出了八十隻兔子。
這八十隻兔子在幫會任務大廳被換成了金币,跟着它們的主人走向四面八方,甚至來到不同的國度。
金币不多,人也不多,但這就像一鍋沸水裡加了一滴油,初期這滴油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最終的最終,這滴油一定會散成油花,擴散到每一個地方。
何況程信将這件事做了整整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