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信說完,期待地問玄武和程明華:“你們覺得怎麼樣?”
程明華和玄武對視一眼,同時點頭。
程信更高興了,擡腳就往外走:“走走走,兔子!布料!”多獵兔子,多買布料,多買幾根縫紉針,哪怕機率不高,綠裝也會越來越多。
有了這個目标,他們每天獵了更多的兔子,由程信帶着不同的人去任務大廳換錢,再去技能商店買縫紉針。
一個月以後,程信共計買了20根縫紉針,每次他出門後,老闆都要捂住胸口,好一陣才能緩過來。
此外,程信還“偶遇”了霍林斯兩次,對他印象更佳,第二次見面的時候,他将一大包白色兔子皮毛送給了他,豪爽地說:“霍哥,你不是說要做白色兔毛披風嗎?我這裡有,你隻管拿去用,千萬别客氣。”
霍林斯抽抽嘴角,接了過來,誰缺那點皮毛,不過是個借口,沒想到程信還當真了。不過如此一來,可以進行下一步計劃了。
還沒等霍林斯進行下一步計劃,程信竟然一個月沒有出現,當他懷疑程信已經發現什麼的時候,程信又找上了他。
霍林斯一臉喜色,正要說什麼,又被程信塞過來一個大包,問:“這是什麼?”
“霍哥,我看你各方面人頭都熟,幫兄弟一個忙呗。”程信一點也不客氣,拍拍霍林斯的肩膀,笑得一臉燦爛。
“什麼忙?”霍林斯摸着大包裡的東西,隐約猜到了裡面是什麼,泛起狂喜。
“這裡面是我們做的一些裝備,用不上了,霍哥你能幫忙賣掉嗎?”
真的是裝備。霍林斯忍不住露出真正的笑容,說:“放心,這點事包在我身上。”
程信也很高興:“霍哥就是霍哥,夠爽快!我也不能讓霍哥你白幹,這樣,這些裝備全部按5金币一件怎麼樣?”
霍林斯點頭,這裡面應該都是一階裝備,5金币一件的價格他也有得賺,不過他在乎的不是這點小錢,而是以後。
他趕緊說:“我還能賺你的錢?賣多少錢我就給你多少錢。你放心,各方面的人我都認識不少,你以後有不需要的東西,隻管交給我賣掉。”沒想到他還沒施什麼手段,程信就自己送上門來了,上輩子程信手裡流出來的東西,連三大幫會都搶着要。
看來他重活一世,果然受到了老天眷顧,天命所歸。霍林斯忍不住露出一絲野心。
程信完全沒發現,還感動得眼淚汪汪:“霍哥,你真是我親哥。”他們全都換上了綠裝,原來的白闆裝備放着占地方,扔了又舍不得,還好有霍哥幫忙。
霍林斯露出練習已久的親切豪爽的笑容:“放心,以後有什麼事,隻管來找我。”
“當然。”程信求之不得,他對這裡兩眼一摸黑,玄武他們也了解得不多,幸好有霍哥。
霍林斯更高興,程信離開後,幾個人出現,恭敬地對他行禮。霍林斯将大包随手扔給一個手下,吩咐:“賣了。”心裡盤算着以後能從程信那裡得到什麼,嘴角忍不住勾起志得意滿的笑容。
他的手下打開大包,一一檢查後禀報:“少爺,這些很難賣掉。”
“不可能!”霍林斯倏地回頭,怒瞪手下。這可是從程信手裡流出來的裝備,從來隻有搶手的,沒有賣不掉的。
手下連忙跪下:“少爺,這些衣服雖然都是白裝,但是身量都小。”
嗯?霍林斯一怔,将那些衣服拎起來查看,果然,雖然都是白闆裝備,但是件件身量都不足,像是給半大孩子穿的。
他明白了,這些裝備原本是給玄武他們做的,不對,是玄武他們已經穿過的。
霍林斯看着上面穿過的痕迹,嘴角抽了抽,這些衣服别說是穿過的,就是全新的也很難賣出去。轉職的大都是成年人,穿不了,而那些年紀小的時候就轉職的,大多非富即貴,誰會買一件穿過的白闆裝備?
霍林斯咬了咬牙:“收起來。”
三天後,程信又來找霍林斯,第一句就熱情地問:“霍哥,上次給你的裝備賣出去了嗎?”
“賣出去了,正好250金币。”說着霍林斯把一個裝金币的袋子遞過來。
250?程信臉色古怪了一瞬,收起來,又取出一個更大的包,說:“霍哥,還有呢,這些也麻煩你賣了。”
霍林斯:“……”
“行。”霍林斯露出淺笑,不停地勸自己:想想以後,想想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