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改革法律,廢除宮刑
東漢時期苛法繁多,人民難以承受。于是,永初年間,鄧綏提拔明習法律的陳忠為尚書,并采納其建議,删除苛法23條、廢除蠶室刑(宮刑)、對殺傷人的精神病患者減刑、允許母子兄弟之間相互代死。
其中,廢除宮刑是中國法律史上的一大進步。漢文帝曾廢除墨刑、劓刑、剕刑三種肉刑,但保留了宮刑,而鄧綏采納陳忠建議廢除宮刑,是繼漢文帝廢除肉刑之後又一重大刑法改革,雖然是中國法律史上的一大進步,但并未被後世王朝沿用。 】
【鄧綏還赦免了族刑。在鄧綏成為太後時,鄧綏并未恨陰皇後,她還憐愍孝和陰皇後因罪而廢,敕免受她牽連而被流放的宗族,讓其回原籍,歸還其資财五百餘萬。馬家、窦家的族人受牽連而被禁锢永不得仕者,鄧綏都将其赦免為平民。】
東漢漢和帝時期
陰皇後不敢相信自己眼中釘肉中刺的鄧綏,在成為太後敕免受她牽連而被流放的宗族,讓她的家族回到原籍,歸還其資财五百餘萬。
天幕這則消息一時間讓陰皇後的心情五味雜陳:“之前天幕盤點我因巫蠱之禍被廢,而她成為下一任皇後時,我的心中十分怨恨她奪走了屬于我的皇後之位,同樣擔心家族因我連累而出事,我原以為她成為皇太後後會報複我和我的家族,我從未想過會是鄧綏救了我的家族,罷了!算是我欠她的,日後若有什麼能幫她的,我定會幫助的!”
是的,陰皇後在得知鄧綏對自己家族的恩惠後,就已經決定報答鄧綏。
【東漢舊制,公卿、二千石(郡守)、刺史不得行三年喪,于是内外衆職皆廢喪禮。直到元初三年(116年),鄧綏體恤大臣們,于是下令允許大臣服三年喪,待服喪完畢後複職。
同時鄧綏還采納陳忠建議,對于從軍的士兵以及為縣衙辦差的人,在父母去世的三個月内,将軍和縣官不得強行徭役他們,讓他們得以葬送父母。但漢安帝親政後廢除了這些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