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之後,顧枝枝的離婚官司再次開庭。
之前開庭過一次,但因為對方處于回避狀态,且對于一審判決不服,認為女方提出離婚,應當歸還彩禮加賠償,共計三十萬。
再次開庭後,顧枝枝已經提交了新的證據,并且堅定提出自己要求獲得撫養權的訴求。
這次開庭,顧枝枝提供了楊震在她懷孕期間在外出軌聊/騷,以及開酒店的證據截圖,雖然當時楊震都删除幹淨了,但顧枝枝通過一些手段,找到了當時跟她建立不正當關系的那個女生的聯系方式,從對方那裡獲得了就截圖。
還有開房記錄。
除此外,最終判決的關鍵是,顧枝枝提供對方家暴的視頻。
當時楊震并不知道,他在家暴時,她偷偷錄下了視頻。本來顧枝枝并不打算将那份視頻公開,畢竟是孩子的父親,她不想鬧的那麼難看。
所以即便是鬧上了法庭,她也不願意把那些事情拿出來說。
她念在有舊情,做人留一線。
但對方把她當人看了嗎?
顧枝枝隻能絕地反擊。
即便是二審,那一家人依舊在法庭上争論不休,但作為原告和當事人的顧枝枝所提供的證據确鑿,不僅維持了一審的判決,撫養權歸顧枝枝,同時男方每個月,還要按他固定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給女方撫養費。
同時被告需就家庭暴力損傷對顧枝枝進行物質賠償和精神損失費,而之前給原告十六萬的彩禮,本應當可以不用退還,因為夫妻兩人已經有了共同生活,并且還育有一女。但因被告那邊提供了他們家庭,因給付彩禮導緻生活困難的特殊情況證明,法官為了公平起見,要求原告這邊退還三分之一的彩禮。
其他的财産分割那些,被告雖然有車有房,但跟顧枝枝是一點關系都沒有。房子是婚前被告人父母出資的,寫的他媽媽的名字。車子寫的他爸爸的名字,他本人名下沒有任何存款,就是個月光族。
好在顧枝枝的錢也不在她自己這裡,之前存的錢,是她用她女兒的戶口本去辦理的存款,全部都在她女兒名下。
所以就财産分割這一塊,雙方都沒什麼好分的。
最後判決書上,經過協商,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而離婚,被告需要支付原告家庭暴力損傷費用共計1.4萬元,以及每個月支付撫養費1600元,直至女兒成年。
原告需要退還對方彩禮費用,共計人民币5.3萬元。
離婚官司,也就這麼打完了。
那要了顧枝枝半條命的婚姻,在結婚證換成離婚證後,似乎也代表着結束。
但這個過程,有多困難,隻有顧枝枝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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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法院。
楊震放下狠話:“顧枝枝,你也别得意。”
“往後的路,還很長。”
面對他的言語威脅,顧枝枝未起波瀾,面色溫和地回:“楊震,
既然法院判我們離婚,我們就好聚好散。”
“該補償補償,該退還退還。”
“我也沒有多要你什麼,房子車子都是你們家的,我并不貪圖。至于要退還的那筆彩禮錢,我會慢慢退還給你。撫養費你願意給就給,不給也無所謂。但你始終是女兒的爸爸,就算是為了孩子,大人也不應該要鬧的太難看。”
“不過是十幾萬而已,誰都能賺到。”
“但你們卻指望用這筆錢,就去買斷一個人的一生。真的非常可笑,這點錢,買不到大城市裡一間房,卻可以換來當牛做馬的生育工具。”
“楊震,你們一家做人不要太過分了。”
……
說完,顧枝枝和朋友們頭也不回的走了。
留下楊震一家人在原地面面相觑。
或許是因為知道,婚姻本就對女性不公平,就算再心疼那十六萬,但畢竟也給楊家生了一個女兒。
顧枝枝的話也說的沒錯,十幾萬努努力,一年賺不到就兩年,兩年賺不到就三年,三年不夠就十年二十年。總之,隻要想賺錢,誰都能賺的到。
不分男女。
但生孩子,隻有女人能生。
男人有個吊有什麼用呢?
現在社會越來越發達,好多女性都可以去父留子,甚至還可以試管,随便挑選好的精/子。
根本不需要男人。
隻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罷了。
還在為了彩禮糾結,花點窮男人的錢,跟要了他們的命似的。日常的相處,也是算計來算計去。
生怕自己吃半點虧。
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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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後。
淩雪問,“枝枝,你那彩禮錢真的要退還給他嗎?”
要在以前,她顧枝枝循規蹈矩,花錢能把這事給解決了,她也樂意,說不定到處借,都要還給他。
隻為兩清。
但現在她很清楚,雖然判決書是下來了,但肯定是指望不上對方給那每個月給那筆撫養費。
那她為什麼要那麼老實?
嘴上說一定會給,但什麼時候給,給多少,怎麼給,就看她自己的心情了。
因為即便是和對方離婚了,但對方有探視權,要是女兒長大了,以後想跟她的爸爸那邊的親人,她也阻止不了。
顧枝枝也開看了很多。
畢竟血緣關系是牽扯不斷的,并且男方家的條件,确實要比她一個單親媽媽要好的多。
為什麼一定要争這個撫養權,是因為她生的是個女兒。
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裡,還能指望他們會照顧好她的女兒嗎?要生的是個兒子,她可以什麼都不要。
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