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望……”孟夏喃喃自語,一隻手搭上他的肩,茅沂打斷了他的回憶。
“怎麼不動筆,不知道畫什麼嗎?”他拍拍孟夏的肩膀,展示自己臂彎裡的白朗姆,“聽說微醺狀态有時會冒出靈感。”
孟夏睜大眼睛:“你哪兒來的酒?”
茅沂努了努嘴:“冰吧裡拿的。沒靈感的時候,我常喝一點酒,祈求缪斯女神的降臨。”
“真的有用嗎?”孟夏懷疑。
茅沂聳肩:“微醺的時候,會更接近那個界限,清醒時面對幹涸的畫紙實在是太痛苦了。”
孟夏被說服了,接過酒:“白朗姆?這麼烈,你真的不會醉嗎?”
茅沂打開冰吧,裡頭陳列着一堆易拉罐:“兌點果汁就好了,嘗嘗我的得意之作?”
他挑出一罐菠蘿氣泡水,一盒椰漿以及一瓶橙汁,放入冰塊,手法熟練地調好一杯酒。
“這杯酒有個怪名字,painkiller,止痛藥。”
茅沂娓娓道來:“1970年,維爾京群島中的一座小島上,開着一家名叫Soggy Dollar的酒吧。這座島沒有供船停靠的船舶,所以最常用的上島方式就是遊泳,當顧客遊上岸之後,他們身上的錢也就全部被海水打濕——而酒吧的招牌就是這杯painkiller。”
孟夏酌了一小口酒,沒嘗到什麼酒味,椰汁,菠蘿果汁,氣泡水的味道混雜在一起,像海灘上的陽光,利落地從舌頭滑進喉嚨,融化的甜意在味蕾上迸發開來。
“好喝,甜甜的,是不會醉人的酒嗎?”孟夏好奇。他從前沒喝過酒,不知道喝不出酒味的shot才最容易醉。
“當然了。”茅沂微微笑起來,面不改色撒謊,他頭上數字一跳,上漲五點,變作80。
“奇怪,剛剛不是才65?”孟夏睜大眼睛。
系統疑惑地回顧數據,茅沂拿走廢紙簍的紙團時背對着孟夏,它看不見發生了什麼。
“是你挑畫具的時候增加的嗎?”它猜測,一打響指,“也許是茅沂很希望你重拾油畫。”
師兄真好,孟夏有點感動地再小小抿了一口。
茅沂揚起嘴角,頭上數字再次跳動。
系統:“一周内,告白對象好感度判定雙倍,目前茅沂好感度85。”
孟夏:又漲了,好神奇!
他咕嘟咕嘟将小小一杯酒一飲而盡,感覺輕飄飄的,茅沂頭上的好感度一跳,變作90。
孟夏忍不住咯咯笑起來:“你的數字漲的好快。”
輕飄飄的眩暈中,他不知不覺将心裡話說出口。
茅沂将朗姆酒拿出來,漫不經心,“什麼數字?”
孟夏食指豎在嘴邊,“隻有我能看見的數字。”
茅沂微微一笑,問道:“要不要再嘗嘗别的?”
他轉身走向冰吧,經過門鎖時不經意擡起手。
“咔哒——”
輕微的,幾不可聞的聲響,暈乎乎的孟夏什麼也沒聽見。
門就這樣被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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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沂常常和天才約會,天才的手指纖長,脖頸纖細,眼睛像鏡子的玻璃。他們觀察世界,用一種異常清晰、強烈的目光。
他們是那樣純粹,純潔,幾句甜言蜜語,便輕易相信自己在茅沂眼中的特殊。
世人戲谑,茅沂花花公子,約會過的天才連起來繞文弗一周,卻未曾察覺,同茅沂分手的那些天才,再也沒有畫出過從前那樣的作品。
“小時了了,大未必佳。”他們這樣說,帶着些微的惋惜和高高在上的了然。
“傷仲永的故事總是屢見不鮮。”茅沂贊同,唇角卻隐秘地上揚起來。
隻有他知道,摧毀一個天才是一件如此簡單的事。
所謂的靈氣,那雙神秘的眼睛,隻需要否定,日濡月染的否定,便能蠶食鲸吞,侵肌透骨。創作中猶如附骨之疽的自我否定,一旦放大——
人再也無法被稱為天才。
在孟夏的那幅速寫面前,九歲的茅沂第一次明白這個道理。
嫉妒,羞愧,絕對的自我否定扼住他的口鼻,這場海嘯般的災難中,他意識到一件事,他不是特殊的那一個。
天賦的存在如此殘忍,天才的存在如此冷酷。
他恐懼他們,卻又向往他們,他憎恨他們,卻又癡迷他們。
茅沂展開手中攥緊的紙團,天才的夢,天才的畫作。
“孟夏。”
他輕聲叫出他的名字。
他遇上的第一個天才,讓他明白何謂天才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