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玉租住的這兩間小屋,格局和面積是一樣的,一間父親和弟弟住,一間,則是沈明玉和妹妹沈明珠住。
沈明珠今年十三,比她這副身體小三歲,論眉眼長相,和她大差不離,都是個俊秀的美人胚,可論其性格,卻是南轅北轍了。
當然,這也能理解,畢竟此沈明玉非彼沈明玉,她也就這個殼子是地道的沈家人。
沈明珠自私,聰慧,涼薄,且拒絕承擔家庭責任。
用她自己的話說就是,不是有長姐嗎?天塌下來有長姐扛,我是老三關我什麼事?
十三歲的小少女,擱富貴人家長輩們都開始選屋裡人了,就是平常人家,也算半個勞動力。
但小姑娘拒絕承認,仍像個孩子般……
其實說是孩子,也不盡然。
一個房間兩個床,沈明玉在收拾妥當躺在自己床上的前一刻,扭頭瞅了眼依舊在夢鄉的小姑娘,唇角微微扯了扯。
因為沈明玉在這個世界沒多少生存技能,所以她用來養家的活計又多又雜,今日她挑擔擺攤賣野味,明日采不到野味也有可能賣野花,後日沒有野花賣便會去鋪面尋吆喝,再不然還能給賣餐食的當幫手。
林林總總,她自個兒都不知自個兒明日的活計是什麼。
所以想當然,沈明珠也不知她好幾次外出做的小兼職已經被長姐盡收眼中。
不說沈明玉不知道的,就光說她看到的,就有兩次。
一次荷塘采蓮,仗着那張俊俏臉蛋,再加上幾句随口拈來的好寓意,高價賣給樓裡小倌。
一次幫外出的富家小君跑腿,眉眼彎彎,幾句巧言,再被對方摸摸手臉,然後再出來時,手裡便掂着沉甸甸的一包錢袋。
既會借容貌優勢,與樓裡小倌打交道,又會蜜語甜言,做些不費勁的秘密事來賺銀錢,這還能算是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嗎?
可她在家人面前呈現的就是什麼都不懂的孩子樣,且更過分的是,她明明有錢,卻未拿出過半文,甚至就連三個月前,沈明玉時運不濟,在一咬牙給家裡人扯了薄料做春衫後,交不上房租,沈明珠就看着她對房東低聲下氣,笑臉賠好,她自己就那麼安安靜靜的躲在後面,自始至終,未發一言。
她不是沒向沈父提過這事,可話剛提個頭,對方是怎麼說的呢?
說珠兒年紀小,還是個孩子,讓她這個長姐大方一點,不要與孩子計較。
……行吧,到頭來,倒成了她這個長姐小心眼了。
唉——
糊塗的爹,涼薄的妹,再加個毫無主見遇事就哭的弟弟,這樣的一家子,在沈明玉眼中,是真不如她上輩子的孤兒開局。
要不是尚有良心,占了人家閨女的身體不好撒手,沈明玉是真恨不得扭頭就走啊。
——當然,就算現在,沈明玉也沒有稀裡糊塗,她也在心裡撥着算盤算着賬呢。
遇上這麼一家子,她就算心有虧欠,難道就要填進去一輩子?
當然不,她又不是腦子有病,她自己也是有自己的人生要過的。
她占了人家閨女的身體,确實虧欠,可這一并非她自己的選擇,二,當初她沒從這個身體醒來時,對方可是剛剛去世了的。
那時候沈家生意失利,巨債纏身,沈母攜着小君庶女,攥着僅剩錢款,躲避追債,逃之夭夭。
隻留下他們勢單力薄的孤女寡父,應付兇神惡煞的讨債者。
在她穿來的前一秒,原主剛剛被讨債的一棍子砸在頭上,血流如注,一命嗚呼,然後再度睜眼,存在于這世間的便就是二十一世紀剛穿過來的沈明玉了。
對方确實給她提供了一副身體,可她也頂着對方頭破血流的十四歲身體,給她們父女四個解決了危機,并扛下了一家之主的責任。
所以權衡一下,沈明玉對此也列出了方案。
五年,她願意不計其它,扛下責任,養這一家子五年。
五年的時間,說長不長,耽誤不了她新人生的重新啟航。
也說短不短,将近兩千天的時間,足夠沈家父子适應市井,也足夠沈明珠束發成人。
至于五年後的他們再如何,那就和她沒關系了。
虧欠止,恩情盡,剩下其它,便和她這個外人無關了。
腦子裡亂糟糟,面上卻看不出什麼,沈明玉木着臉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以背部對着沈明珠,然後很快便呼吸均勻,進入了黑沉夢鄉。
不是她沒心沒肺,是她真的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