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打了那孟婆湯,搶了孟婆的信物,轉身便往回跑,三哥不在,等到三哥來到這裡,我便搶了那閻王之女的嫁衣,用我的骨頭還有閻王殿的金子,親手打造一頂金冠。
什麼?
你說神要罰我?
來啊!
我方邵柏鬧過閻王殿,攪過酆都到渾水,搶過黑白無常的官職,還沒怕過誰!
我要等三哥!
我知道我們還會在見面,那次等天台時候,也是我們轉世前見的最後一面。
不。
嚴格來說是倒數第二次。
那次過後我回到酆都,又一次大鬧了閻王殿,我穿上了嫁衣,将自己屍體的骨頭抽空,再配上閻王殿裡的金子,真的做成了一頂金冠。
那天,我發了瘋似的肆虐跑出去,大聲唱着《梁山伯與祝英台》,我們真的要見面了!
我就穿着那些東西,在奈何橋畔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等得那彼岸花開了又謝,謝了又開。
我一定要等到他!
直到我看到模模糊糊的身影出現在奈何橋邊,我就知道,我等到他了。
我真的瘋了,瘋的徹底,我隻知道我要用力奔向那人,将手裡的鳳冠給他,讓他親自為我戴上。
他掂了兩下說太輕了。
輕嗎?
我覺得不輕,直到他說出那句:上面少了我的骨頭,幸苦了。
他哭了,這是我第二次見他哭,第一次是我死的時候。
沒關系。
沒關系的。
我們還有來世,等到來世再見,我就穿上這身嫁衣,戴着這頂鳳冠繼續找他。
當他笑的時候,我恍惚間看到了當年一襲紅衣的少年,功成名就,傲骨柔情。
若是不逢于亂世,或許我們會好好的,一直陪着彼此走到世界的盡頭。
我要陪他坐在桌前談笑到天明,給他讀他最喜歡的話本,釀桂花酒,放紙鸢,我還可以做很多我想做的事。
我們在這裡枯木逢春,重煥生機。
我們一起踏上奈何橋,一起進入輪回。
終于——
啪!
驚堂木拍下,故事就此結束。
我有三杯酒,一杯敬神佛,一杯敬天地,還有一杯……敬你我。
等到來世,
我依然在樹下,
看你一眼,
等你發現我,你向我走來,樹葉飄落,并肩前行之時,長路拉長影子,似乎一切如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