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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我全國到處出差,非常辛苦,存下來的資金基本都屬于婚前财産,全部存放在母親處。
十六年後,母親對于婚前财産産生的法定孳息絕口不提,堅稱不存在法定孳息,拒絕提供款項去處的任何證明文件。
我從來沒有想過,當财産放到父母眼前時,他們口口聲聲的保管,會不會導緻本金的流失,我隻記得這是婚前财産,不會被婆家算計,卻忘記了娘家一樣可以算計。
但是我沒有後悔,隻是記得應該向母親要求款項的返還。在2024年,我拿回了本金。在2025年,我提出拿回本金的法定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