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催收自己婚前财産的投資收益十萬元時,母親對此直言,想拿回收益,等你法院傳票。
這不禁讓我想起我的奶奶。
母親與奶奶素來不和睦。我家住的房子源自于奶奶的财産,小時候聽母親說,他和父親是被告,爸爸每月給奶奶三分之一的工資,直至奶奶百年,來換取房子的所有權。這是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