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善歡和曾現一起去了新案子的案發現場。
這是在城中的一棟住宅公寓,是一對夫妻和男方母親住一起。男方叫戴立德,妻子叫白雨歡,母親叫何憐鳳。
之前所說的家庭糾紛,其實就是普通的婆媳關系不和。
戴立德是傳統的媽寶男,娶了媳婦後依然是很聽母親的話,但他老婆白雨歡在婚前是很乖巧勤奮的,婚後卻很懶惰,不做家務還總愛對婆婆指手畫腳。
而何憐鳳也不是個吃啞巴虧的角色,更何況這個兒媳婚後幾年也懷不上孩子,所以兩人隔閡很深。每次發生口角就直兩人就一直對罵,甚至還打起來過。
一般這種時候,最難受的就是男方了,就跟“老婆和母親同時掉進河裡要救誰”一樣沒有正确答案。所以戴立德總是夾在中間難做人,但因為媽寶,所以他幫母親的時候更多,這就導緻他老婆很不滿,開始成天找他的茬,他在家的地位很是卑微。
一個男人每天要伺候兩個難搞的女人,想想都知道日子有多難過。
平時就是小打小鬧不歡而散,而之所以這次會鬧到要警察來調解,是因為這次動刀了。
沒錯,白雨歡拿着菜刀要劈自己的婆婆。
據說,鬧起來是因為買菜這件小事。
原來,家裡總是因為每天誰買菜做飯這樣的事吵起來,戴立德每天辛苦上班回來,還要被兩個女人在耳邊吵吵吵,他很是煩躁,幹脆拍闆定了一人一天。
今天輪到何憐鳳去買菜,但她卻借口說自己腿疼去不了,但白雨歡顯然是不信的,也直接撒手不管。眼看着到中午了,兩人都吃不上飯,白雨歡怒了,就跟何憐鳳吵起來了。
後來何憐鳳還總是捂着腿裝病,她氣得沖進廚房操起菜刀就沖着何憐鳳去,咆哮如雷:“你不是腿疼嗎?把你腿剁掉看你還疼不疼?”
何憐鳳吓得滿屋跑,她的大喊大叫招來了街坊鄰居,鄰居們一人一邊地拉住她們倆,有人直接報了警。
警察到的時候,就看到兩個女人披頭散發地被衆人拉着,一個手上拿着菜刀一副兇狠地要砍人,另一個見她被拉着,也絲毫不慫把自己的頭伸過去給她砍,還口口聲聲地挑釁道:“你有本事就砍啊,趁着人齊趕緊來!”
後來自然是被警察攔了下來,一頓教育調解後,她們也口頭承諾不會再鬧事。
隻是,誰也沒想到警察剛離開,當天晚上她們倆就紛紛喪命。
兩個女人死法一模一樣,都是服用安眠藥後暈死,再被水果刀砍死的。
命案一發生,戴立德就消失不見了,而且他跟這兩個女人關系密切,所以他自然成為了本案最大的嫌疑人。
這個案子有個區别于一般的兇殺案的地方,那就是現場非常幹淨,幹淨得很詭異。
當時民警趕到的時候,隻有兩個屍體躺在地上,竟然還是手牽着手的,但她們周圍沒有一絲血迹,包括她們身上也都是幹幹淨淨的,衣服像是新換的,完全不像被亂刀砍死之後的樣子,就好像隻是安眠藥讓她們沉睡了一般。
前提是忽視掉她們身上無數的傷口和毫無血色的臉。
有一點很奇怪,鄰居之所以能那麼快發現屍體,是因為房門是敞開着的,就像是故意要讓人發現一樣。
連善歡在戴立德的書房搜查時,發現這個書房整潔得不太像話,所有的書本都是朝同一個方向擺放就算了,甚至是按照厚度高度顔色分類擺的,書桌上也是一塵不染,所有東西都像被安排了固定的位置一般,整齊得很詭異。
很快他就在抽屜裡翻查到了戴立德寫的日記,大緻翻閱了一下,發現幾乎記錄的都是他老婆和他媽每天吵架的事情,甚至都是按照“xx日,媽媽和阿歡因為xx事吵了很久”的格式寫的,感覺都有些喪心病狂了。
這貨鐵定有強迫症。
連善歡把日記本裝進證物袋後,又去了戴立德和白雨歡的卧室。
曾現已經在這搜查了一陣,連善歡走到他背後,發現他手裡正拿着個藥瓶在研究着。
“什麼東西?”
“我的媽呀!”他突然出聲把曾現吓一跳,嗔怪地瞪連善歡一眼,然後把手裡的東西交給他:“諾,這是從他們抽屜裡找到的,還有好多瓶,看起來應該是什麼藥,不過我看不懂。”
連善歡看了一眼,上面寫着“ 鹽酸氟奮乃靜片”,當然,連善歡也不了解藥品,便對曾現說:“帶回去,讓小白查一下是幹嘛用的。”
另外,他們在浴室的垃圾桶裡找到了一身男士衣服,一整套都被染成了血紅色,面目全非。不用多說,這肯定是戴立德的衣服,除了他這個家也沒有第二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