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有腰帶的學生大都在為自己的軍訓褲子着想,畢竟誰也不想在訓練期間露屁股蛋兒,沒有點外賣的路将甯隻好選擇一個長繩代替褲腰帶,在腰部周圍打死結。
意外沒有出現在訓練期間,慶幸也沒有出現在訓練期間,而是發生在廁所門口。
軍訓場地位于西部操場區域,與教學樓離着兩個籃球場,位置稍遠,學生們去廁所一般都選擇憋着鼻子去操場北部的茅廁。那天兩個班正好同時休息,想上廁所的麥望安沒有放過坐在陰涼處打瞌睡的人,偷溜到路将甯的身後,拽着他的胳膊就把人往北面的茅廁裡帶,他就那樣渾渾噩噩地走了過去,陪着麥望安進入廁所,又退了出來。
或許他是真的累了,累得已經沒有意識到褲腰上的繩子系錯了地方。路将甯那日穿的短袖下擺耷拉着幾根類似于麻花繩的長繩子裝飾,與當前褲腰帶的料子摸起來不說相仿,簡直可稱為一模一樣,他就那麼稀裡糊塗地交叉位置,放下手,吊着褲子往外走。
也就是人剛走到茅廁出口的瞬間,他的褲腰上未被牽線的腰帶的另一端氣惱到化成一根面條,從他腰間的褲袢中滑溜地朝另一側跑去,直至腰帶離開褲子,褲子離開細腰。
麥望安就緊跟在他後面,見狀,不由自主地目瞪口呆,而後緊急給他把褲子兜起!
所幸路将甯嫌棄褲子太肥,裡面套着一層短褲,而周圍人不多,也不至于被笑話。
如今這件事情再一回想,明明發生在路将甯的身上,尴尬的人卻好像就是他一樣。
——
當晚講座的主題為最常見的感恩父母。
起初,因為好奇與期待,在座的學生們無一不挺直腰闆,聚精會神地傾聽,目光如炬般觀望着台上教官以及主持人的身影。
可随着高月西斜,時間逐漸流逝在無意義的說教與雞湯中,學生的眼光就像天上越來越暗淡的群星,竊竊私語從最開始的稀疏,到後來愈發不掩蓋的稠密,台上台下漸趨割裂。
苦練一天的麥望安也逃不過打盹,他的手臂交錯抱在胸前,抵在腿上,頭卻因為沒有支撐點而慢慢地下垂。
這幾日的操練說起來還是重複初中那一套罷了,不難,但架不住教官總想着法子折騰所有學生。飯點比其他班級晚一些也就算了,最起碼有飯吃,午休或者是晚休後不久的突擊檢查着實讓人吃不消,夢裡驚魂似的被哨子吵醒,足以讓人留下後遺症。
平時的麥望安不會像今日這般疲倦,他本就是一個覺少的人,隻不過馬上臨近彙演,又加上最近的訓練加強,偶爾覺也睡不好,飯也吃不香,外加上主持人開口便是一頓情感輸出,配上合适的催情音樂,台上的聲音過于催眠,緻使他不得不眯眼享受着。
“路将甯都睡起來了,你還睡!”楊延年坐在他身邊觀摩,“你倆越來越像了。”
麥望安仰面,左右扭動着,好舒展一會兒發酸僵硬的頸部:“五年級就玩兒呢。”
楊延年若有所思:“這可是好幾年的友誼。那你除了他就沒有其他朋友在這兒?”
“大概……”麥望安挺身遠眺,視線緩緩掃過衆人黑壓壓的頭顱,“沒有了吧。”
楊延年的話讓他想到了沈從意,好像從沈從意轉校,他就再也沒有見過對方,連聯系都聯系不到的人,想要見面又談何容易。
猶記得沈從意說的話,就像幾座綿延起伏的高山,橫亘在他的腦海之中。
分開的那幾晚,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沈從意的話在他的大腦中好像是翻炒青菜一樣,被他思來想去,想得焦頭爛額。後來,他雖知道他有充分的理由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不過他會站在沈從意的位置上思考,去認真對待,卻發現他那段時候對路将甯偏心毋庸置疑。
他從沒有過拿誰當最好的朋友,所有事物在他這裡都沒有最高級之分,這樣的性格應該是延續了之前的老樣子。之前的他就是活得淡而小心,誰對他好誰就好,不存在特别好或者是頂尖好,他的朋友就是好朋友。
現在想想,他有這種想法,或許是因為當時與他交心的朋友,隻有沈從意一人吧。
所以他會想,他現在那樣的做法,是不是另一種時空意義裡的,對沈從意的背叛?
“你人這麼好,朋友肯定不少。”無知的楊延年還在戳他心窩子,“你的其他朋友都去哪裡上學了?隔壁的一中,或市裡?”
麥望安目光如晦,慘淡地笑着搖搖頭。
他連沈從意轉去哪所學校都不了解,何談沈從意又會去哪所高中就讀呢。
楊延年窮追不舍:“就沒有聯系過?”
“聯系了,”麥望安看向前方,燈光耀到他的眸子裡面,才讓他有精神,“有讀職高的,有上文華的,隔壁一中也有,本校的估計也不會少。但就是我在意的那個……”
他忍住要哭的沖動,深吸,努力壓制着泛濫成災的悲傷情緒,禁閉着嘴搖了搖頭。
他還是覺得有點兒遺憾的。兩人的緣分就如此淺薄嗎?之前因為他的怯懦而鬧得不歡,如今又因為他的偏心而再次痛失,歸根究底,這一切都是他的錯。
不論無意與有意,都是他親手斬斷的。
場面一度紛紛籍籍,主持人溫和的勸講早已失去作用,總教官的怒喝讓在場的所有學生全都閉口噤聲,紛紛把注意力投上台。
接下來的迎來講座的最後一個環節,由教官推選出的一名優秀學生代表朗誦文稿。
燈光打下的那一刻,麥望安注意到上台演講的是個個子高挑的女生。
她紮着标準的高馬尾,馬尾辮足足有及腰那麼長。她一開口,聲音既有像山澗溪流那般緩和清亮,又有着像空中響雷那般的穿透,每個字都擲地有聲、清晰可辨,完全地覆蓋住台下衆人的嘈雜紛擾,形成一道引人注目的天然亮色。
“大家好,我是來自高一二十七班的宋寄梅,很高興能代表全體同學參與演講。”
麥望安在嘴裡翻滾一遍這個名字,蓦然瞪大雙眼,企圖看清台上的姑娘,是否是他記憶中那個曾做過一段時間同桌的女孩兒。可惜燈光太亮,又太閃,兩者之間離得又太遠,任憑麥望安把脖子伸斷,也不可能看得清楚,何況他發現自己有點兒近視了。
這一鬧,非但沒能看清楚人,反而讓身邊的楊延年察覺他的異樣,也跟着看一眼。
“難道台上那個是你的好朋友?”
麥望安不置可否:“我在五年級有一個叫這個名字的同桌,也不知道是不是她。”
楊延年目不轉睛地端詳片刻:“她長得很漂亮啊,很有個性,個子也很高。聽她介紹,她好像是重點班的學生,學習很好。”
相比于已經大體确認台上的宋寄梅就是所認識的那個女生,麥望安更驚奇身邊的楊延年離着演講台那麼遠,竟然看得如此清。
對此,楊延年笑哈哈地說:“從小我的視力就高于旁人,有人還讓我去當兵呢!”
瞧着楊延年現有的活力,也不像是病怏怏,說倒就倒的模樣,無論是她的視力還是外表,都符合當兵的條件,而從她這幾日軍訓的狀态來看,不知疲倦,是塊當兵的料。
“路将甯看你呢。”楊延年示意他。
當麥望安扭過頭去,路将甯剛正過頭。
這怎麼看也不像是看他,與其說是在偷瞄他,倒不如說是剛好對視上楊延年。且路将甯沒有理由偷看他,他也沒什麼好看的。
他轉頭看向楊延年,楊延年收回觀察路将甯的視線與他彙視,兩人面面相觑,看似誰都有話說,但好像誰卡在嗓間都說不出。
終于,楊延年率先開口:“你幹嘛?”
“你和路将甯從小就住在一起嗎?”他斟酌一二,“我是說你和他從小就認識?”
楊延年想了想:“也可以這麼說吧。”
“那你們是青梅竹馬啊。”
其實青梅竹馬這個詞,本意并不局限于愛情,它指的是一種純潔無瑕的情誼。但現在這個大環境下,無論是書籍還是影視,麥望安見過的似乎都發展為愛情,所以在他心中,這個詞閃現在腦海中的一瞬間,好像就是代表着愛情,即便現在不是,也會發展。
“青梅竹馬是什麼?”楊延年問得小心翼翼,笑中帶着好奇,“我很少上網的。”
麥望安含糊道:“就是你們從小無憂無慮地玩耍在一起,又成長在一起的關系。”
楊延年似懂非懂地點頭:“這樣啊。”
看着對方在沉默地運轉頭腦風暴,麥望安再一次看向路将甯。
好巧不巧,路将甯也在往這邊扭頭,一刹那間,兩人撞入對眼。
突然間,麥望安腦子中蹦出一個問題:
以後路将甯談戀愛,那他怎麼辦?亦或是以後他談戀愛,是不是也跟路将甯有關?
他擰着眉,驚恐地心想這也太可怕了。
——
從開學到現在,楊延年似乎已經把麥望安和路将甯這兩人歸為至交好友,就算是成年累月的不聯系,依舊能夠玩得很好。所以她不擔心會失去這兩個人,反倒是要跟同宿舍的女生搞好關系,畢竟學校禁止男女生走得過近,否則就會有被視為談戀愛的嫌疑。
次日軍訓演練結束後,麥望安和平常一樣,獨自一人與路将甯前往二号餐廳用餐。
二号餐廳的飯菜最是中規中矩,沒有花裡胡哨的樣式,放眼望去幾乎都是家裡的炒菜,也就是品相差了點兒。平常吃飯,這個餐廳的人不比其他餐廳的少,聽學長說,若是日後吃不着飯,來二号餐廳保準能吃上菜底兒,反正隻要來,大多數就餓不着肚子。
這個餐廳有獨一份的菜譜,尤其是馬鈴薯,那是變着花樣的多。
除去最常見的辣椒爆炒土豆絲,還有土豆泥汁、土豆薄片,炖土豆塊,甚至還有土豆輔助的菜系,譬如說土豆絲卷餅,單看賣相就讓人覺得沒食欲。
麥望安站在路将甯的身後,看着路将甯端走一碗土豆絲,外加一碗炖芸豆。
他不是個挑食的孩子,但最近的訓練非但沒能激發他的食欲,反而有些倒胃口,所以輪到他的時候,他實在無法抉擇,隻能裝作學人怪。
作為高一生的他們返校是最晚的,也就是說他們要和學長一起搶食堂。
按理說學校規定軍訓生是中午十一點半用餐,要比高年級的學生早十五分鐘,足以讓他們吃上一頓好飯,可偏偏教官都是一些事兒多的人,非要将排好隊的他們領到餐廳門口,模棱兩可地點評一番,時間也便悄然流逝在他們的嘴皮子底下。當然,不乏有學生抱怨,教官也能為此找到合理的理由來解釋:高年級學生有着最少一年的搶飯經驗,此時不練,何時練?教官無非是要增強他們的戰鬥力,畢竟從下周開始,他們也要為了自己而加入搶飯戰鬥,現在的他們可是身在福中,起碼起點就在餐廳門口,也就是跑兩步的工夫而已。
當初兩人吃外賣的位置,已經變成他們的永久寶座。這個地方鮮少有人入座,大概是位置過于偏北,較為偏僻,除非實在是人擠人,才考慮這等次位。
即便有人,放眼觀看一圈,大多數也是隻身一人吃飯的學生。
路将甯好像很餓,從他坐下開始,就一言不發地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在碗裡挑挑揀揀。麥望安與他面對面坐着,觀察小一會兒,才發現他是在挑芸豆裡面的豆粒食用。
“你很喜歡吃這裡面的豆子嗎?”
路将甯夾着一個豆塞嘴裡,點點頭。
麥望安發現華點:“你不吃芸豆皮?”
“不,”他說,“相較于皮,我更喜歡吃豆,但這并不代表我我不吃芸豆的皮。”
“那不巧了,”麥望安低頭,一邊挑揀着碗裡的豆粒,一邊給路将甯往碗裡夾,他說,“我從小就喜歡吃皮,相比豆粒來說它有滋味。你不覺得豆粒吃在嘴裡糊嘴嗎?”
“不覺得,我覺得挺好吃。”嘴上這麼說,心裡可沒有像之前那樣風卷殘雲般地吞噬得一幹二淨,反而瞪着眼不知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