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一說出口,我就覺得不對勁。
看着開門之後,聽到我的話愣在那裡然後又笑出來的林樂笙,我不知道要說什麼才好。
“你要去參加比賽嗎?”她問了我這樣一句話。
開玩笑的吧,我800米跑完之後就像是一個死豬一樣,說什麼都不願意動起來。這樣的我,去跑半程馬拉松,我擡頭看看,天國離我的距離是不是更近了。
“你買了攝影機?”林樂笙又問道。
“對對,我本來的意思是我用這台攝像機拍你。我是絕對不會去跑步的,每天早上和你一起慢跑的那一段路程就要了我的命。”我苦兮兮地說道,希望能引起林樂笙的同情。
“如果你早上不去跑一跑很容易生病,體質也不好。”
“怎麼會!我從小到大很難生病的,就算是吹了冷風我也不會感冒。”我立刻反駁,我的身體素質除了運動以外其他都很健康。
“我們上一次去爬山,你每走一段路程都要休息一下。”林樂笙又拿爬山的經曆來說教我。
“但是之後去别的地方,我們都是開車去的啊,不會再出現這樣的情況。”
“還是不可以,你仍舊要早上跑步。這一段時間你的作息規律,臉色也變好了。伯母也告訴我,催着你多出去走一走對你有好處。”林樂笙搬出了我媽這座大山。
“好了好了,我會跑的會跑的。”
哎,金主大人這麼堅持,我有什麼理由推辭呢?不過話說回來,我的身體卻是比以前好多了,而且畫畫的時候胡思亂想的時間也越來越少,畫出來的作品滿意度也越來越高。
難不成真的是因為跑步的原因嗎?
“除了這件事情之外,你還有事嗎?”
“有的。”我擠進書房裡面,盯着林樂笙的眼睛看,“我是來謝謝你送我的畫畫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