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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心口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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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延曲一手扶着冰袋,另外一隻手則将那顆扣子重新系上。

衣服墜着水的重量,布料與身體不留絲毫餘地,有種出汗時黏乎乎的錯覺,很不舒服。但暫時可以忍耐。

漫長的八分鐘在無言中度過。

到按摩放松這一步時,謝恒逸又有動作了。

他半蹲在躺椅前,為了省力,一邊膝蓋直接跪上了軟膠地闆。

面前纖瘦的腳踝被他用手掌圈住,他理所當然地解釋道:“醫生叮囑的按摩手法我全都記着,總不能白學了吧?”

其實不是全都記得,就記得三成,應該夠用。

齊延曲漠然掃過去一眼,知道這人使不出多大的壞,索性随謝恒逸去了。

隻要别把腿按斷,都能接受。

謝恒逸側了側身,在腦子裡回顧醫生那天的示範,卻不知怎的,手指摩挲起手底下那塊凸起的踝骨,視線不受控制地上移。

從這個角度看去。

濕漉漉的衣料下是光滑流暢的直腿,隐約透着引人遐想的肉色。再向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對方腰間。

負重腰帶跟束腰款式有些像,不過一個是鍊條,一個是綁帶。

如此看來,有一點他沒猜錯:這截腰果然韌得很。

就是不知道經不經得起折騰。

謝恒逸的思考重心瞬間偏了。

再結合當下扶腿的姿勢,他不可避免地想起一些畫面。

他手一僵,試圖壓下那些靜音但動态的畫面。

不僅沒壓下,反而腦補得更具體了。

半晌過去,齊延曲估計是發現了他的不對勁,投來了沉冷不明的眸光。

謝恒逸無聲喘了口大氣,竭力抛開那些令他口幹舌燥的回憶,穩了穩心神,重新回顧起按摩手法。

然後,大腦一片空白。

……本來就隻記得三成,這下好了,一成也不記得了。

他收回手,打算找個借口走人,卻發覺齊延曲仍在盯着他。

那張素來面無表情的臉,露出難以捉摸的神色。

謝恒逸心中一緊,莫名緊張,總覺得被看穿了某些念頭。

齊延曲眼睫低垂,目光恍若實質、明确地落在面前男生的胯/下,一字一頓道:“謝小逸?”

不愧是年輕氣盛的年紀,有夠氣盛。

男生摩擦接觸間起反應很正常,但什麼都沒做就能起反應的,齊延曲頭一回見。

憑借身體感知,謝恒逸反應過來自己下半身是怎樣個情況。

他沒往下看,也沒覺得害臊,就是有點無奈:“這個不能怪我,這個沒法提前打招呼。”

要真理論起來,這個要怪得怪齊延曲。

誰讓對方色/誘他的?

思及此,他半玩笑半認真道:“我要是伺候得不好,讓這個謝小逸伺候也行。”

這個玩笑一開,齊延曲頓覺不忍直視,蹙眉阖上了眼。

謝恒逸不僅不害臊,甚至主動讨要說法,不依不饒:“怎麼不說話?謝小逸聽着呢。”

謝小逸?

謝小逸其實不小。

齊延曲無端想到一個無用的知識:平大鼓小,長順短突。

這八個字是讀大學時舍友教給他的,用于隔着褲子判斷大小。并且舍友三番五次讓他一定要記住,雖然不懂為什麼,但他還是記住了。

眼下難得用上一次,好像也用不太上。

照他那位舍友的話來講,謝恒逸這屬于天賦型選手。

不過,這種話題不該過多糾纏。起碼不該在他們之間過多糾纏,甚至根本不該出現在他們之間。

齊延曲不打算陪男生胡鬧下去,本想抽身離去,卻發覺對方仍扼着他的腳後跟,不知在暗自較什麼勁。

顧忌着傷,他沒強行掙脫,睜開眼冷聲道:“謝恒逸,松開。”

被他叫住的人似乎有些出神,他依稀聽見男生低聲喃了句話:“明明是因為你才會這樣。”

齊延曲擦拭額間水珠的手一頓。

他好像聽清了,又好像沒聽清。

才會哪樣?又為什麼是因為他?

不待他琢磨明白,謝恒逸再次緊盯上他,即便是仰視,那眼神也如同烙印般帶穿透力:“齊延曲,你很喜歡叫我的名字。”

是探究的口吻,說得卻極為肯定。

齊延曲微微怔住,幾秒過去,神色有些變了,流露出幾不可察的哂笑,反問道:“有什麼不對?”

謝恒逸說得沒錯。他确實經常在話前頭加上謝恒逸的名字。

這個細節不是他故意為之,但他自己是知道原因的。

不單單是因為習慣。就像謝恒逸多次叫他警官是為了譏諷,而他多次直呼對方名字則是為了——方便立規矩。

規矩或許不會被遵守,但得明明白白立在那,之後再慢慢教如何守規矩。

這一點對于低級和高級動物都适用。

在齊延曲小時候,齊家養過一條剛成年的狼犬,品相好,性子很烈,稍有風吹草動就毛發直豎、磨牙鑿齒,路人見了繞道走,看家是一把好手。

不僅路人繞道走,那時還是小學生的齊延曲也繞道走。可由于家父一向具有冒險精神,便非要讓狼犬臣服在齊延曲膝下。

小小的齊延曲覺得這不是冒險精神,是自讨苦吃。

無奈家父說一不二,當天就找來了專業馴獸師。

馴化過程可以概括為先立規矩、再教指令、最後認主。中途,馴獸師時常讓齊延曲反複呼喚狼犬的名字,說這樣能夠增強它的服從性。

家父在此基礎上不斷強調:立規矩的時候不能怯懦、不能拖沓、不能拐彎抹角,要聲色俱厲、要不容置喙、要不講人情。

齊延曲聽進去了,家父滿意了。

後來,惡犬被馴成了真正的看家好狗。

看着暴烈的兇獸表現出與天生性格不符的溫順,其中大有一番樂趣。

可惜,是齊家馴服的,不是他齊延曲。

可惜,是齊家忠心耿耿的好狗,不是他齊延曲的。

被馴化的狼犬眼裡容納了太多人,也臣服于太多人。

話說回來,他第一次看清謝恒逸的面容時,最先注意到的就是對方的眼睛、同狼犬有九成相像的眼睛。

透過那雙眼睛,可以挖掘出兩者更加相像的潛在特質——年紀小,性子烈,欠管教,得馴。

思緒回籠,齊延曲不再往後縮,而是向前抵,單腳踹上了謝恒逸的胸口,字字珠玑:“謝恒逸。這個名字很适合你。”

喚起來很順口。

不犯渾時用起來也順手。但畢竟是野狗,不咬人就不錯了,哪可能不犯渾?

謝恒逸被踹得心口發麻,唇角眉梢近似挑釁地一揚,手上又多使了點勁,攥得指尖發白。

他嘴唇張了張。

——是嗎?他倒覺得齊延曲叫得還差點味道。光是謝恒逸這三個字,太單調。

這句話沒來得及說出口,一通來自謝嵘的電話橫空插了進來。

“謝蔡去網吧找我了!”

聞言,謝恒逸跟齊延曲對視一眼,都沒感到有多意外。

那頭的謝嵘上氣不接下氣,罵罵咧咧道:“我問過隔壁奶茶店老闆,就他一個人。老娘怕他不成?我這會兒趕過去一趟,看看他肚子裡頭揣了什麼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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