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色染過了,你覺得深藍色的怎麼樣?或者紅色?粉色好像也很好看。”
摯友碎碎念叨,忽而喊道:“對了,▓▓▓”
我怔了幾秒才想起這是我的名字。
這家夥天天摯友摯友的喊,當時的話依稀在耳邊回蕩。
“喊名字怎麼能體現出我們的深摯感情?”
摯友把毛巾放下,朝我走過來。
“▓▓▓”
“怎麼了?”
我看向他,見一抹鎏金在藍色的眼底愈漸愈深。
摯友不再像平時活潑,他在一瞬變得深沉、内斂。
“我們可是摯友啊。”他一字一句道,藍色的瞳孔被鎏金徹底覆蓋,顯得極為正經:“所以,不要想這麼多,也多信賴我一點吧。”
一時安靜,我默了默。
忍不住攥起拳頭便沖了上去:“想讓我省心那你不給我添亂就是了!”
死樣,跟果戈裡鶴丸國永那群人學的吧!
回想起最開始遇到的摯友,真誠又直球。
現在。
呵。
:D
摯友滿屋跑着,叫嚣着:“别打臉啊!我還是要靠臉吃飯的!”
*
“摯友摯友,你去搶錢了嗎?”
一個毛茸茸的腦袋湊在眼前看着屏幕,眨巴眨巴的藍眼睛從下往上盯過來。
我嫌棄的推了推頭,然而頭又自己歪了回來。
我:……
“炒股得來的錢。”
“摯友。”摯友忽而正襟危坐,“那還蝙蝠俠的錢後我們還有錢嗎?”
我:“……”
日光族不要說月光族。
都半斤八兩。
*
哥譚。
粉色的的頭發顔色在街上很少見,更何況是一粉一灰的兩個人組合走在一起,但就算如此大部分人也隻是匆匆瞥過一眼。
“欸——”摯友拉長聲音,摸摸自己的腦袋,原本彎起的嘴角也平滑下來:“我還以為有人會誇誇我的頭發顔色呢?”
“這裡是哥譚。”我觀察着街邊的風景漫不經心道。
就走出來這麼一會兒,見到了兩個攔路搶劫,三個大街偷盜,一批搶銀行的。
果真民風淳樸。
“那我多少以為會有人在意一下吧,這麼帥的兩個人走在路上居然都沒有人驚豔一下。”
摯友幾乎碎碎念了一路,我無奈的看了眼他。
最終,他幽怨擡頭擋在我的面前,金色的眸子一閃一閃:“沒有人喜愛的話這世間還有什麼意義。”
他超大聲:“而且!就連你也都不安慰我!”
摯友:盯——
我:(心虛)(目移)
你念了一路了啊,摯友。
“噗——”
一個笑聲忽然打斷摯友對我的注視。
我和摯友同時看過去。
一個模樣約二十幾歲的青年撓撓頭,表情帶着點挪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聽見的。”
我不動聲色的打量了他,毫不猶豫的确定了他的身份。
夜翼。
同時也是哥譚首富布魯斯·韋恩的第一個孩子&養子?理查德·格雷森?,别名迪克。
完全不知道自己第一面就被認出來身份的青年此時看過來時還在禮貌微笑。
“你們好,我是理查德·格雷森。”
青年笑着自我介紹,他眨了眨眼,“如果不介意,你們可以叫我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