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燈咔咔作響,小櫻換上米白色校服裙搭配藏藍外套,站在櫻花樹下。
“這張照片會登在新一期校刊封面喔。”
“……又要被認出來了。”她小聲笑。
“還以為你喜歡舞台的高光。”
“那是Fullmoon喜歡的。”
“那你呢?”
“我更喜歡破案後在巷子裡和柯南擊掌的瞬間。”
—
PM 18:10?米花百貨對街
街燈亮起,柯南、小櫻藏身在一排路燈後。
她換上一身深色便裝,頭發束起,眼神銳利。
“目标人物出現。”
對面,一個身着黑色風衣的中年男人走進地下停車場。
“小櫻,用這邊的耳機保持聯絡。我從背後接近,你觀察電梯。”
“收到。”
他們一前一後分開,一如那晚在兇案現場的配合。
但就在他們将目标鎖定後——
男人忽然加速逃竄,往反方向沖去。
柯南:“不好,他發現我們了!”
小櫻二話不說,摘下外套迅速追上去:“别讓他跑掉——”
兩人一前一後穿梭在街道人群間。
目标眼看要逃入巷子時——
“砰!”
一道人影如疾風而來,将男人一腳踢翻。
“小櫻不在我身邊,我怎麼可能安心。”
南野秀一站在巷口,收腿,目光冰冷。
男人掙紮着想起身,被小櫻飛撲按住。
“你——你們是誰……”
“我叫Fullmoon,晚上負責演唱,白天負責抓人。”
柯南:“别廢話了,報警吧。”
—
深夜?星野櫻的備忘錄
08:00 電視台拍攝
12:00 回校上課
16:00 校刊拍攝
18:00 跟蹤目标
21:00 目标落網
【結論】
即使有舞台的光,也不能少了現場的汗。
我不是光下的人,也不是影裡的。
我是那個,在兩者之間,用自己腳步追尋真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