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怕我不說,誤會會更多,而且我會抱憾終生。”
“有時候,一時痛快了,也會抱憾終身。畢竟我們都是成年人,話一旦說開,往往不是對不起就可以完好如初的。”
錢健君苦笑了出來,但很快又恢複信心,堅定地說道:“現在你也心知肚明了,結果我也了然于心。已經無法回頭,不如聽我說完,不說有沒有萬一的機會,隻希望還能重新做朋友吧!”
說完錢健君又略帶傷感地補充了一句,“我真的很在乎你這個知己,朋友!”
錢健君那直射心靈的目光和他低沉的嗓音說出最後那句話時所透露的寂寞和凄涼,讓薛霁月心旌搖曳。也确如錢健君所說,已心知肚明無法回頭了。
其實薛霁月又何嘗不珍惜這個朋友呢?但她還是面寒如霜地說道:“那說說看吧,或許這是我們最後的交談。對不起!”
“我承認我自私,我渣男!我隻是昨天剛去登記離婚,還在冷靜期,就想向你表白!我的錯!對不起!但是我絕對沒有一星半點兒對你不尊重的意思。從認識你之後,對你的好感與日俱增,不知不覺間你就為我打開一個新的世界,而你就是這宇宙的中央。這不是我想克制就能克制得住的。就像飛機起飛前,油門兒早已到底,隻是之前同時也拉着刹車的!現在刹車一松,就放飛自我了!對不起,對不起!”
錢健君道歉的态度确實誠懇,他所舉的例子生動得就像是“唾沫星兒”在聊天。
但是薛霁月的面色沒有一絲松動,“然後呢?”
“然後,哦,我是覺得我隻是想向你表白,就像是看見路燈下讀書的穿白裙子的女孩,想走過去告訴她‘她好美’一樣,隻是想告訴你我的想法,我的感受,不要求你做什麼,也不奢望有啥,我還起草了一個《協議》!”
“噢?”
錢健君連忙掏出文件夾裡起草好的文件:
協 議
為保障薛霁月小姐合法權益,錢健君先生與薛霁月小姐協議如下:
一、錢健君先生與薛霁月小姐是普通男女朋友關系,錢健君先生無權幹涉薛霁月小姐包括但不限于結交異性朋友在内的任何私生活;
二、錢健君先生不得主動和薛霁月小姐有任何身體接觸,否則都可以視為□□,薛霁月小姐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錢健君先生需在本協議簽署後一個工作日内,向薛霁月小姐支付人民币壹仟萬元整,作為精神補償款。補償薛霁月小姐因為錢健君先生表白、約會等行為所帶來的精神損失;
四、薛霁月小姐接受精神補償款壹仟萬元人民币現金後,仍有權拒絕錢健君先生的一切邀請,仍有權拒絕同錢健君先生有任何聯系,上述精神補償款則視為贈予;
五、上述精神補償款所涉及的一應稅費,由錢健君先生代為繳納,薛霁月小姐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協議人:
協議人:
協議時間:
薛霁月逐字逐句地看完這份可謂誠意滿滿的協議,“這似乎就是為了給我送錢,不要求我任何?”
“也不是說就是要給你送錢。其實,其實隻是想告訴你,我,我喜歡你,被你深深地吸引。”錢健君開始還有些羞于啟齒,但一旦說出了口,反倒坦然了,于是他開始振振有詞地闡述自己的道理:“我也可以選擇不告訴你,默默地關注、偷偷地暗戀、不動聲色地對你好。但是‘君子坦蕩蕩’,我覺得我明明是有企圖的,卻不告訴你,那才是其心可誅!再者說我從一開始就告訴你我的感受、我的想法、我的目标,最起碼你不會誤判,我也不會誤判,對分寸的把握會更為精準,減少很多不必要的誤會。”
“感情的事情不是交易,不是這麼把握的。”薛霁月還是不為所動。
“感情的事情,确實不是交易!但是戀愛的過程,卻應該是清晰的。而不像現在的年輕人一樣,相互有好感,就能,能結合在一起!”當着一名女生,錢健君還是盡量委婉地措辭,繼續自己的觀點,“其實戀愛應該是先由男生追求女生,這期間會有各種表白、浪漫或是展現自己等等;博得女生好感之後同意交往,在交往過程中倆人可以約會,可以分享,可以共同經曆一些事情,在這過程中進一步加深了解,增進感情;最後心意相通,水到渠成才結合在一起步入婚姻。這麼一個過程。雖然這幾個階段因人而異,長短不同,界限也不一定都那麼清楚,但絕不能混為一談!我今天其實隻是想向你表白,我喜歡你,而且這是我的事情,你是否能接受我,都改變不了我喜歡你。所以在不給你添麻煩的前提下,我想追求你!”
一番長篇大論确實有其道理,薛霁月面色的冰寒也在錢健君如炬的目光中漸漸融化。她斟酌了一會兒,緩緩開口,“對不起,我不能答應你,也不能簽這份協議,但是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如果你願意的話。”
“謝謝,謝謝!”之前薛霁月的态度已經讓錢健君有所準備,現在還可以繼續做朋友,則是喜出望外。
“真的特别感謝你,還能做朋友,實在是太高興了!”錢健君的興奮之情溢于言表,但轉瞬間他又有些吞吞吐吐的,“隻是,隻是,就像我說的,我已經有了這份心思,再說單純地做朋友,是否有些掩耳盜鈴?所以我想,如果能有那份協議,反倒能證明清白。所以,你看,要不要再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