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回程的時候不緊不慢,因此到樂樂的公寓樓下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了。樂樂雖然很累了,但還是不想這一天就這麼結束,她磨磨蹭蹭從摩托上下來,站在路邊眼巴巴看着裡昂。
“明天一起吃午飯?”樂樂不希望自己聽上去太可悲,不過她已經盡力了,“你來接我?”
“說定了。”裡昂點點頭,藍眼睛裡點點映着街邊路燈的光,“别太累了,别讓肯多把你當驢子一樣使喚。”
樂樂笑了,“他是老闆,在老闆眼力員工都是驢子。”她試着學驢叫,結果聽着更像豬打呼噜,于是她笑得更厲害了,把臉埋在裡昂肩膀上,“别看我,我要回圈裡了。”
“沒有告别吻?那也太不像話了。”裡昂低下頭,樂樂感覺到他的下巴蹭過自己的頭發,她擡起頭,知道自己肯定臉紅了,但把臉紅完全歸咎于笑得太厲害了,“豬會接吻嗎?”她說完使勁噘嘴,然後鼓起腮幫子。
裡昂捏住她的嘴,故作嚴肅地搖頭,“不會,豬隻會拿嘴拱你。我得保護好我自己。”
樂樂假裝用腦袋撞他,撞得兩人最後抱在了一起。不能說完全出乎樂樂的意料,不過她一向喜歡順其自然。
“我要是能抱着你上班就好了。”樂樂嘀咕。
裡昂笑起來,胸膛輕輕震動,“你的老闆會氣死的。”
“氣死他好了。喬的脾氣本來就跟熊一樣,老是罵我。”樂樂哼哼,“羅伯特的脾氣就比他強。”
“羅伯特?哦,你說肯多。”裡昂又問她,“你明天是去賽博電子上班?”
“嗯哼,連上三天,然後晚上還要幫肯多看孩子。”樂樂歎了口氣,“我還挺想艾瑪小寶貝兒的。她睡着的時候特别可愛,像個小天使。”醒來大哭的時候像個小惡魔。
裡昂大概聽出了她言下之意,他親了親樂樂的耳朵,癢的她偏頭躲開,裡昂趁機親在她的臉頰上,然後親親她的嘴唇。樂樂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揚,乖乖摟住裡昂的脖子,小聲說:“晚安吻?”
“晚安吻。”裡昂貼着她的嘴唇低語。
樂樂跑上樓的時候一直在傻笑,她沒有去想明天的工作——明天的事還是明天在擔憂吧——她現在真的好累了,雖然因為多巴胺而精神亢奮,但玩了一整天的疲憊正緩緩滲進骨髓當中,讓她連上樓都覺得費力。
希望今晚能夢到裡昂,樂樂由衷地期盼着。這大概很傻,因為她已經花了差不多一整天和裡昂泡在一起了。她以為自己會需要獨處時間,畢竟過去的樂樂一直認為,跟一個人長時間待在一起雙方都會心煩,連姐姐哈圖她都沒法一直相處超過三天,她們彼此會用各自的習慣讓對方抓狂。
可能是熱戀期的緣故吧,樂樂一邊開門一邊小聲吹起了口哨,也許等熱戀期過了,她就能稍微冷靜一點兒了,而不是一天花二十五個小時想着裡昂、念着裡昂。
讓她今晚做個美夢吧。樂樂向自己并不信仰的神靈偷偷許願。她随手把鑰匙扔在門口的櫃台上,百葉窗沒關,她沒開燈,借着外面照進來的街燈走進客廳。
意外就在此刻發生。
有人從後面悄無聲息地摸了上來,一把捂住了樂樂的嘴,另一隻手抓着什麼東西往她脖子上紮了過來。樂樂的大腦還沒從“剛和男朋友分開就已經開始想念他”的模式中切換過來,但她的身體卻在那個東西——是針頭,她的眼角餘光瞥到了閃光,鼻子裡嗅到了藥物的氣息,這些信息像是潮水般在腦海中湧起。而她的身體,準确來說是右手,則在那個東西碰到自己的皮膚之前就猛地将其攥住,然後“咔嚓”一聲捏碎了那本該是強化玻璃和合金構成的特殊針管。
然後,樂樂順勢伸出左手抓住了那人的右手腕,右手往後一探抓住對方的肩膀,腰胯配合發力,“砰”的一聲,把那人從自己背後掄了起來,重重摔到地上。
“什……”樂樂瞪着地上被摔得岔氣、翻白眼的壞蛋,她的大腦則追了上來,發出一連串震驚的亂碼。
但還不等她開始罵娘,她的身體再次接管主動權,向右猛地一閃——“咻!”
那竟然是經過消音處理的槍聲。
屋裡還有第二個人。
樂樂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她隻是模糊的意識到自己移動的速度很不正常。因為正常人是躲不開子彈的,而她甚至在對方扣動扳機之前就已經開始閃避了。就好像她在黑暗中看到了對方舉槍瞄準自己,預測到了子彈軌迹,然後精心計算了閃避的距離,幾乎和子彈擦着過去。
但樂樂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做到這一切的,正如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突然一下到了那個舉槍的壞蛋面前,一把拍開對方的持槍手,右手攥成拳頭砸在了對方的下巴上,打得這個一米八的蒙面壯漢像袋垃圾一樣倒在了地上。
裡昂,去找裡昂。
但他不在樓下,因為樂樂今晚告訴裡昂讓他先走,而她站在路邊像個傻瓜一樣看着對方騎車離開的背影。傻瓜,傻瓜,傻瓜。
樂樂轉身朝門口跑去,心髒狂跳,過載的大腦無法提供任何可行性方案。不過剛沖到樓梯口,她就看到又有兩個穿着黑衣服、蒙着臉的壯漢拿着槍往上沖,截斷了樂樂的退路。
“殺人啦!”她大叫了一聲,扯着嗓子用盡所有的肺活量在喊,“救命啊!”然後樂樂拔腳往樓上跑去,一邊跑一邊繼續喊:“快報警!有人開槍殺人!”
樓頂通往天台的門是鎖上的,但樂樂一腳就把門踢飛了。腎上腺素,她歇斯底裡地想,這一切都是腎上腺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