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被帶到京城,在一個暗無天日的地牢裡訓練了不知道多少年,說是飲血為生也不為過。哦,或許比那更加狠毒,那是一個把尊嚴反複踩進泥土裡的過程,我們在那裡如同野狗争食一般,争奪那個“生”的名額。
下作,狼狽,低賤,我們當時完全不在乎這種說辭,我們隻認得那個一身華服的男人,耳朵生來是為了聽他的命令,雙目生來是為了看他的眼色,爪牙生出來是為了鎖定敵人的喉嚨。我們抛棄了姓名,在地牢裡滿臉污穢地相互搏殺算計,就是為了活下來,成為他的爪牙。
他是誰,我不在乎。我是誰,我也不在乎。
我隻要活。
可是我做的不夠好,我自認為已經足夠狠心,可看起來還是很怯懦。我說服自己要将那些斷肢看作蘿蔔,卻還是忍不住在拼殺時往後躲,盡可能地躲……直到避無可避,藏無可藏,必須要面對的時候,再閉着眼反擊。
也許我注定成不了他的爪牙,注定要死在這個鬼地方,無名無姓無家無冢,做個孤魂野鬼。
直到有一天,地牢裡進來一個新面孔,看着是個與我年歲相仿的小姑娘。
她的眼睛亮亮的,腳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傷口,她似乎還不知道這是個什麼地方,見沒人與她搭話,就主動找我這個離她較近的人。她說她很厲害,說她腳上的傷都是為了背她的妹妹來京城,說她原以為自己會死在半路,沒想到竟真的背着妹妹找到了靠山。
她說這些話時很是洋洋得意,我卻毫不關心。
地牢多一個人,活着出去的機會就少上一分。
搏殺如期而至。我記得,那次的血吓到了她,她滿眼驚恐,卻沒有後退。明明是第一次殺人,竟出奇的果決,那是一種寸土不讓的狠勁兒,即便她使刀的招式毫無章法,周圍的人依舊被她的氣勢吓得不敢輕易靠近。
除了我,因為我被她護在了身後。
那次之後,我問她為什麼沒有殺我,明明我距她最近。她很是疑惑,說:“明明是你先沒有對我動手,你不殺我,我自不會殺你。”
聽起來,是我的怯懦救了我。
我怕她抛棄我,告訴她我也是剛被選進來的人,我不會殺人,求求她保護我。
她說好。
我以為她是随口一應,沒想到她下次搏殺時幾乎流幹一身血,也沒有用我這個無能之人擋刀子。
心中的異樣令我渾身難受,仿佛比砍我十刀還要難受,我的反應甚至令我自己都感到害怕,幾乎是發了瘋一般把她按倒在地,問她為什麼,問她為什麼不順應人性,為什麼生死攸關的時候明明堅持不住還不把我推出去——
她說那不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