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數一多,我就不太樂意試了。
就那麼着吧,說不定下次再爆發小宇宙,就又能喚出手機鍵盤了。
18.
對于我這點疑問,克裡斯覺得還是有必要避開一些的。
他稍微說了一下發現的情況,表示新來的這波外地人勢力絕對不小。
我邊聽着,邊回憶着這兩天在哥譚論壇上看到的信息,的确有一些細節能和克裡斯說的内容對上。
19.
“不過哥譚這麼排外,這些外地人過來搞事,這裡的那些反派不會做點什麼?”
反正我是不相信這些反派沒得到消息。哪怕他們被關在阿卡姆,照樣有辦法得到最新消息。
看哥譚論壇裡那些個活躍IP吧,一查肯定很多都來自阿卡姆。
20.
克裡斯到底才來哥譚沒多久,對哥譚的情況不熟悉,對我的問題完全回答不出來。
當然了,我也不是哥譚土著,頂多靠哥譚論壇多了解了一點哥譚,算不上多熟悉。
我們兩個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些反派會做什麼。
21.
不過面面相觑可能隻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克裡斯面無表情的時候太多了,很可能剛才他隻是在維持面無表情的人設。
這人設就不太适合我了,我看同人文時很容易被帶進去,一會笑,一會哭。
所以我從不在不太熟的人面前、人很多的環境下看同人文。
我還是想維持自己那點文學少女的外在形象的。
22.
靠譜的還是賈斯汀。
她不知道查到了什麼,很快就說道:“哥譚的反派果然很有地盤意識,一個個都行動起來了。看來再過不久,哥譚就要亂起來了。”
23.
我懷疑哥譚這地方的風水不太好,又或者這裡的土著對地方保護主義這種觀念貫徹到底。總之,幾乎每一個有頭有臉的反派暗地裡都有了一點小動作。
哦,除了小醜。
賈斯汀沒發現小醜做了什麼。
但我覺得,這隻是賈斯汀沒發現,小醜肯定做了什麼。
畢竟是頭号蝙蝠俠激推,在外地人來哥譚搞事、百分百吸引蝙蝠俠的檔口,他肯定會做點什麼,把蝙蝠俠的注意力拉到自己身上的。
我極度相信一個激推的行動力。
24.
這麼一想,再次感歎蝙蝠俠好慘。
怎麼就擁有了那麼多激推呢?
太慘了太慘了!
25.
不過,到時候蝙蝠俠慘不慘,和我沒關系,我也看不到。
但現在我得做好決定,該怎麼避開這可以預見的災難。
以及該用什麼借口請假不去上課。
26.
雖然大學生嘛,逃課是難免的,但能逃的隻有上課人數衆多的大課,專業課就隻有那麼十幾二十号人,少一個都很明顯。
更别提還有點名這種會影響到平時分的事存在了!
27.
但一時半會我還真想不到很适合的請假理由啊……
總不能說自己生病了吧?以我使用異能後的倒黴情況來看,很可能請假時是假的,為了自保使用異能後就是真的了。
但事假的話,我就真想不到有什麼事能請……
等等!還真有一個能請假的理由!
28.
“出版了暢銷書的作家?”賈斯汀的機械聲音怎麼聽怎麼冷,壓迫感十足,“你都沒和我分享過這事……”
我有那麼一點點尴尬。
雖然自認為和賈斯汀是好基友,但我和她分享最多的,都是那些同人文,無論是找到的好文還是自己寫的亂七八糟的文。偶爾聊聊日常生活,也隻是稍微涉足女大生活而已。
之所以沒說自己正兒八經出版的書,隻是覺得突兀得說起這個話題有點奇怪,加上文藝小說真不是賈斯汀涉獵範圍,我也沒打算把那個筆名嚷嚷到人盡皆知。
實在是太羞愧了,那樣矯揉造作的遣詞用句……除非出版社要求修改,我肯定是不會回過頭去看一眼的。
但現在被賈斯汀這麼直接戳破,我真的很想掩面找個地方躲起來。
29.
“你需要休息一會麼?不喜歡賈斯汀說這個話題,可以拒絕的。”
該說不說,克裡斯有時候意外得敏銳。
但你這麼大喇喇說出來,那不就是連賈斯汀都知道我在想什麼了麼!
30.
好在賈斯汀也算不上普世意義上的正常人,聽到克裡斯這話後,她問我:“你不喜歡我說這個話題麼?是因為出版的暢銷書在類别上不是你平時看的那些?”
嗯,不愧是每天有空就胡天胡地亂聊的好基友,一下子就看出要害了。
事已至此,我也懶得遮遮掩掩。
現在不說,賈斯汀花一點點時間就能找到答案,沒必要把自己搞得那麼狼狽哈。
31.
“我的确不太想聊這個話題,本來會寫那樣的書隻是為了混個出版,掙點錢而已,畢竟我拿的是F1簽證,普通打工被抓到,下場就慘了,稿費就沒什麼了。所以為了賺稿費,寫點自己平時壓根就不會看的類型,怎麼了!誰知道怎麼就混到暢銷書榜單上了,那不就說明我水平厲害麼!”
一開始我還有些心虛,但越說我覺得自己的底氣越足。說到最後,我覺得自己能立馬開一場簽售會。
……打住!簽售會這種隻會為難自己手腕的事,我肯定是不會做的!
32.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的氣焰打敗了,賈斯汀沉默了好幾秒。
克裡斯……克裡斯本來就話少,這時候沒說話好像也沒什麼問題。
33.
就在我打算再說點什麼,緩和一下氣氛時,賈斯汀終于說話了。
“所以你的筆名是墨拉尼昂。雖然這裡應該用問号,但由于我已經在暢銷書榜單上翻到了這個和蘋果有關的作者名,按照我對你的了解,這應該就是你的筆名,之一了。”
我點了點頭:“沒錯,就是這個筆名。不錯吧?我特意選了這個不會讓人聯系到我的名字。”
說到這裡,我就不由自主得回憶起編輯大叔剛線下找我催稿時的反應,真的值得我記住五十年!
34.
沒辦法,墨拉尼昂這個名字還有一個更加有名的叫法,希波墨涅斯。而這個英俊的小夥汁,在希臘神話裡,靠金蘋果和跑步,娶了美麗的阿塔蘭忒公主。而他們的兒子,就是英雄帕耳忒諾派俄斯。
至于我為什麼會選這個名字,一方面的确和跑步時美神阿弗洛狄忒給的金蘋果有關,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墨拉尼昂(Melanion),字根是希臘文的melon,而在古希臘中,melon更多指代的是與大地相關的果實,比如蘋果或其他水果。
這樣一來,這個名字也就符合我一貫喜歡找和蘋果相關的詞彙當筆名的做法。
當然了,更為重要的是,這名字一看就是男性使用,沒人會想到背後居然是我這麼個女人中的女人。
而且不得不承認,男作家,或者使用男性筆名的作家,天然上會獲得更多的推薦、贊美。
既然我想多賺錢,完全可以靠這點小技巧打開市場,為什麼不呢?
隻是我沒想到的是,打開的市場那麼大,那麼成功,第一本書首版就沖上暢銷書榜單了。
對此,我隻想說:錢錢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