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說話的是燕程春的劉嬸嬸,她看到姜幸一瘸一拐的姿态,卻未多言,隻是拉着姜幸的手,心疼地看着姜幸的脖子,“這春小子嘴巴真狠,怎的像小狗一樣。”
燕程春五歲來到長明村,差不多就是長明村這些叔叔嬸嬸把他養大的,如今面對調侃他的長輩,他也不好直言反駁,隻能哀哀受着,臉直接紅成一個大西紅柿。
直到聽到劉嬸嬸的話,他因為沒聽明白劉嬸嬸在說什麼,這才張開嘴,眉目清明地看着劉嬸嬸,“嬸子,他那紅痕是自己睡覺抓的啊。”
“這……”劉嬸嬸看看燕程春單純無辜的眼神,張了幾下嘴,竟然不好意思在燕程春面前講出口,“春小子,你自個兒領悟吧!”
姜幸眨眨眼,施施柔聲解釋,“嬸子,這是我昨夜自己摳的。驟然換了環境,我有些不習慣,于是想得多了一些。”
“哎,哎。”劉嬸嬸握着姜幸的手,理解姜幸作為新婚夫郎的擔憂,“這鎮上來的夫郎就是不一樣,你瞧這手,和嫩豆腐似的……小姜啊,以後好好和春小子過日子,雖然他年紀是比你小了一點,但既然你願意嫁過來,那就放寬心,春小子不是那等不懂事的小孩,他之前一個人過得可好了,比咱們村很多二十多的漢子還勤快,你隻要好好跟着他,保準吃不了苦受不了罪。”
“瞧瞧,我們小姜夫郎頭上這個簪子,真好看。”
大家都知道小姜夫郎是燕程春從鎮子上娶回家的,雖然不知道這個哥兒家境到底如何,但也能猜到小姜夫郎家裡應該是不差的。
“這樣便好,這樣便好,你呀,手裡有銀子,春小子有力氣有技術,你們小兩口的日子會越過越好的。”
姜幸摸着自己的簪子,羞澀抿唇。
原先他還擔心村子裡的人看到他的簪子會覺得他奢靡,不會過日子,如今看來,村子裡的人大多淳樸善良。
提到燕程春,其他人又有了話頭,紛紛開始誇獎燕程春。
“小姜夫郎,你莫擔心,在咱們村,春小子是這個。”說話的叔叔伯伯豎起大拇指,“每年他都帶着村子裡的人上山打獵,獵到的東西全都平分,從不貪墨。”
“春小子雖然沒有父母幫襯,可他争氣呀,自己一個人置辦下那麼多東西,現在還娶了你,可比好些懶漢強多了。”這人說着說着,又去看同車的另一個漢子,“我們家大昌要是有春小子一本好就好咯,也不至于到現在都沒娶到媳婦,相看一個壞一個,人家都嫌大昌沒本事啊!”
那漢子被自己老娘嘲,抱着胳膊悶不吭聲,轉頭裝死。
姜幸來之前都以為自己要嫁友人,如今換了一個相公,他還不了解哩,于是仔仔細細聽着這些長輩們說的話,從這些碎片中拼湊出一個完整的小相公。
他越聽越覺得,這小相公除去年紀,分明就是一個上佳的夫婿人選,就算放到鎮子上,配一些小姐哥兒也是綽綽有餘的。
那姜家挑來挑去,最後還給他找了一門這麼好的親事,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那些長輩們誇的都是原主,不是現在的燕程春,燕程春聽着實在沒有切實的感受,于是姜幸在聽大家對燕程春的誇贊,燕程春則托着腮看姜幸認真傾聽的模樣。
聽着聽着,長輩們講累了,閉上嘴,一個靠一個,在牛車上昏昏欲睡。
姜幸也收回耳朵,和燕程春緊緊依靠。
燕程春惦記着姜幸脖子上的紅痕,指尖點了點,“你這裡,不是自己抓的吧。”
剛開始燕程春也以為是姜幸晚上睡覺不老實,可聽劉嬸嬸那意思,不像姜幸自己弄的。
“不是。”姜幸搖搖頭,“其實……其實是因為昨夜蓋的被子有些磨人,這裡應當是被磨紅了。”
姜幸睡覺喜歡掖被子到脖子上,睡了一夜,難免有磨紅皮膚的情況,隻是不好意思告訴燕程春。
他知曉,燕程春所準備的被褥都是嶄新的。
即便是最普通的料子,那也是小相公的一片心意,他如今已經不再是福源酒樓的少東家,就該學着習慣這樣的生活才是。
“這樣啊……”相比較姜幸的複雜心思,燕程春沒覺得有什麼。
之前上學的時候,學校發的被褥質量也一般般,不少同學蓋了一天就開始渾身發癢,然後就換成自己的被褥了。
人的皮膚就是很敏感,這樣太正常了。
“等會去鎮子上,看看單獨給你買一床更舒服一點的吧。起碼不會再有紅痕。”
燕程春看久了,竟然覺得姜幸白皙的皮膚上有幾處紅痕礙眼了。
“買,買床新的?”姜幸傻愣愣的,不敢相信燕程春說了什麼。
隻是因為他蓋着不舒服,便要給他買一床新的被褥,小相公知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旁的人家裡,再寵夫郎,也沒有說夫郎要什麼就買什麼的,更何況小相公要娶的夫郎,并不是他。
而他現在家裡的東西,都是他上山拼死拼活掙下來的,為何要為了一個錯嫁的夫郎這般用心呢?
“對啊,買床你蓋着不會有紅痕的被子,這有啥的。”
燕程春想的很簡單,他覺得被子不舒服那就換一床呗。
反正現在蓋的被褥就是原主自己摸索着買的,而原主買的時候就想好了,若是新夫郎不喜歡,那就換成夫郎喜歡的,為此,原主還單獨留下了一部分銀錢。
既然是原主單獨放出來的銀錢,燕程春也不打算用作他處,給姜幸用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