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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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鹿?芙洛拉知道大角鹿,因為在她父母的房間,就有大角鹿角的裝飾壁挂。
大角鹿的角大得驚人,芙洛拉比畫過,同那時的自己相比,那角幾乎是她人形的雙倍大,不僅如此,大角鹿的角也很好看,而且每一隻大角鹿鹿角的形态都是不一樣的,有些粗犷,有些秀美,總歸,各有各的美。
隻是,芙洛拉以前隻見到過大角鹿鹿角,還從不曾見過活的大角鹿。的确,像這種大型的食草動物,在惡龍谷那個多是山脈,沒有寬闊平原沼澤的地方,大角鹿這樣的生物是難以存活的。
許是看出了芙洛拉的心思,路西維德走到她的身邊,而後拉着人小心翼翼地蹲在了高草後方。有鹭草混在這些黃綠色的高草之中,随風輕晃,仿佛白色的小蟲。
路西維德伸出手,撥開了擋在芙洛拉面前的高草,風一時之間沒了阻擋,朝着芙洛拉的眼睛吹來,帶有濕潤的水汽。
芙洛拉面前,是一片比在第三層見到的還有寬廣無數倍的湖,第一眼,芙洛拉什麼都看不到,隻能看到漫無邊際的湖,湖水波光粼粼,絲毫看不出是在地下城裡,這分明就是在浩瀚的草原上。
“芙洛拉,你看那兒……”路西維德貼在芙洛拉的身邊,他壓低了聲音,如同情人低語。
順着路西維德指着的方向看過去,芙洛拉看到了一群大角鹿。
在惡龍谷中,是有馴鹿的,可是,眼前的大角鹿,即便離芙洛拉還有一段距離,卻也明晃晃地表現出了它的巨大。
成年大角鹿的體型,幾乎是馴鹿的三倍,就算是未成年的大角鹿——那些跟在成年大角鹿身後,蹦蹦跳跳,腦袋上還沒有長出好看鹿角的小鹿,也已經有成年馴鹿的大腳了。
芙洛拉看得出神,還不等她從眼前的震撼中回過神來,便聽路西維德輕聲道,“美杜莎雖說是這一層的頂端生物,可是比起大角鹿的體型,它們想要捕獵一隻巨大的成體大角鹿,依舊算不上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起大角鹿,美杜莎這種魔物,更喜歡捕食一些體型較小的生物。”
說話間,路西維德已經取下了背上的弓箭。
芙洛拉眼睛微微瞪圓了,冒險者中,有以弓箭作為武器的弓箭手,隻是,芙洛拉一直以為,路西維德的武器既然是劍盾,那就是騎士。騎士是不會放下自己手中的劍與盾,去拿起别的武器的。
即便,路西維德手中的弓箭很是好看。
剛剛路西維德組裝的時候,芙洛拉還沒有看出來,她隻掃了一眼,隻知道路西維德的那把弓箭是銀色的,現在仔細看,才發覺銀色的弓箭上方,竟是還有細細碎碎的金色。
仿佛是一汪湖,上面墜着星和月。
“所以,更多的大角鹿,是死在冒險者的手中。”路西維德還在繼續同芙洛拉說着有關大角鹿的事情,“捕獵大角鹿說不上困難,隻是在地下城中,獵物的肉除非在捕獵之後立刻出去,否則很難保存,隻是在這裡的冒險者,都是沖着美杜莎來的,他們可不會因為捕獵到一隻大角鹿就打道回府。”
“唔——”芙洛拉看起來有些走神,“大角鹿可真可憐。”
“……所以,不出入地下城的人多數不知道,大角鹿的肉,各個部位有各個部位的鮮嫩滋味。”路西維德轉眸看向芙洛拉。
他聽到了芙洛拉的那句真可憐,本以為看到的,是小姑娘有些可憐巴巴的模樣,誰料,猝不及防撞見的,卻是芙洛拉那比星星還亮的眼睛。
“真的嗎?路西維德,你是以前來過地下城,吃到過大角鹿的肉,所以知道嗎?”眼裡,可沒有對大角鹿的可憐,隻有對美食的向往。
路西維德搖了搖頭,他笑了一聲,“上一次進地下城,還是我很小的小時候了,就算吃到了什麼好吃的,也不記得了,隻不過,偶爾會有新鮮的大角鹿肉送去利恩公爵府,我自然也就知道了。”
芙洛拉啊了一聲,她轉過頭看向湖邊的大角鹿群,不自覺地伸手抓住了路西維德的衣角,“我們隻有四個人,獵一隻小一點的大角鹿吧。”
芙洛拉腦袋微微向前,她眼睛圓滾滾的,似是在挑選該狩獵那一隻,隻是半天拿不定主意。
路西維德笑着摸了摸她的頭,然後拉弓射箭——
通常而言,像體型這樣大的生物,就算是要害中箭,也不會立刻死去,它們仍舊能夠堅持一段時間,逃入那茫茫高草叢,讓你找不到它的屍體。
但,路西維德身上的箭都是施過魔法的,隻聽嗖一聲,箭羽劃破天際,大角鹿群轟然四散。
芙洛拉有些緊張地抓緊了路西維德,白鹭驚起,等到四周回歸靜密,已經有一頭體型中等的大角鹿安靜地躺在了水邊。
是一擊斃命。
路西維德這才松了一口氣,他垂眸沒有去看芙洛拉,隻是小聲道,“很久沒有用過弓箭,有些生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