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綠蔭的小道上,聽着樹上的蟬鳴,盡管剛才又被李淑芬暴力強逼着,但是她的臉上還是挂着笑容,樂滋滋的走向河邊。也許是已經習以為常了,知道哭喪着臉沒有用,不如換一個好心情去到沒有李淑芬的河邊,享受一份清淨。
女孩長得很清秀,皮膚雪白,眼睛炯炯有神的,笑起來眼睛像月牙。她和這裡的人長得不太一樣,面相有點異域,透着股貴氣。她全身雖然破爛不堪,透着一股輕巧的成熟感,隻是常年不打扮,外表和普通的農村女孩沒有什麼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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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義家中世代都是農民,家中排行老三,由于重男輕女的緣故,他的一個妹妹沒能活下來,他就成了家裡面最小的,由于大哥和二哥人都很強悍能幹,劉義基本上都沒有吃過什麼苦,他隻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自然也是沒有什麼脾氣。
劉義和李淑芬的婚姻也是家裡給安排上的,父母說:“老三性格懦弱,需要找個脾氣硬一點的媳婦才能撐得住家,不要讓外頭的人欺負。”
劉義也是憑父母拿主意,李淑芬雖然脾氣有點強勢,但是長得也還算過得去,比一般的農村婦女都要有些媚氣。
李淑芬是單親家庭,家中貧寒,隻有一個母親,她的母親皮膚黝黑,身體壯實,但是還是能看出長得也算耐看。劉義的條件李母還是很滿意,劉義念讀過兩三年的書,看着李淑芬的樣子,對于劉義也算是合得來,在加上劉義父母以及哥哥們的強力資助,他們很快就結了婚。
結婚後,家裡的一切大小事務都是李淑芬在管理,她不準劉義喝酒,還幫忙劉義一起耕作,甚至是比劉義還能幹。
劉義有時還被村裡人指點,嘲笑着說着“李淑芬在後面挑着稻,劉義在前面走。”
有時候劉義罵不過李淑芬,就自己偷偷跑出來找人喝悶酒,但是不一會就被掐着耳朵帶了回去,還說着,“以後誰都不要找我家的劉義喝酒。”還埋怨一句:“你掙得夠你的酒錢嗎?”
這天劉義正提着一小壺酒去哥哥家,中途看到一個小女孩暈在山路旁,身上有大片血迹,劉義扔下了酒壺,就抱起她回到家。
據說劉義在大山裡撿來這個丫頭時,她才五歲多,衣角上繡着一個沫字,于是劉義就取名為劉沫。
當時救回來的劉沫發着高燒,劉義趕忙去抓了些退燒藥回來,李淑芬還說:“你撿個拖油瓶回來幹嘛?發着燒,還替她抓藥,你有錢沒處使啊?”
劉義也隻能小聲辯護道:“多可憐的小姑娘啊,我們可積點德吧。“
劉沫醒來的時候,已經失去了以前的全部的記憶,腦袋裡隻有一句話:“不要說話。”
自此,劉沫便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大家都以為她是啞巴。
劉義很喜歡劉沫,對她既心疼也愛護。相比于劉薔,劉義更喜歡花時間在劉沫身上,因為劉薔和她母親一樣,都是嚣張跋扈的性格,與劉義是談不來的。以前劉義讓劉薔坐在桌子前面習字,卻是耐不住性子,沒寫幾個字就跑去玩了,劉義對此還挺生氣,本想告誡劉薔,卻被李淑芬一句:“女孩子家家,習字有什麼用,有這閑工夫。”
劉義隻好作罷。可是劉沫的性子溫良,會盯着劉義的本子看,劉義很開心,于是就教劉沫習字,說她是個好孩子。
劉沫很乖順,對于劉義和李淑芬的吩咐照做不誤,還時常帶着微笑。
按照李淑芬的話講:“在這裡吃飯就要幹活,我們沒義務養你的啊。”
總是面對這些無端的責罵,劉沫沒計較這些,隻是安靜做好自己該幹的事兒,她想要繼續待在這個家裡面,不讓她的養父為難,她就必須要對李淑芬言聽計從。何況她也不會說話,也不能為自己辯解什麼,手語也懶得打,畢竟李淑芬也不太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