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投無路,有朋友說他有一個外省客人想找一個熟路的司機運貨,事成能給我一百萬,我信了。他們連續幾天叫我載他們去銀行。事發當天,我不知道他們是去打劫銀行,一個個拿着重重行李袋,一直不停催我快點,我便沒按平時路線,抄了近路,經過派出所就被抓了。因為我是司機,不是主謀,罪行沒他們重,就被判了二十年,因為表現良好,提前釋放了。」
「老婆,你原諒我吧,我不想的,我知道我又笨又傻又蠢的。這樣吧,老婆,你打我一頓,你讓我回去吧,我知道錯了。」還搖了搖我的手,向着我撒嬌。
「不是我不想讓你回來,是家楠恨着你,我不能不顧及他的感受。他比你重要。」我說的是事實,不是所有的事情說開了就能翻篇的。
「老婆,那我能偷偷來見你嗎?我絕對不會讓楠楠發現的。求求你了。」他哀求着我。
「你不用來見我們,我怕家楠受傷。這樣吧,我定期拍下家楠的照片給你,讓你知道他的近況。」我說完就跑,這是我最後能作出的讓步。
就這樣,我定期把照片傳到他手機上。大家都過着各自的生活,宋誠也沒有再來找我們。
直到最近,我的腹部時不時傳來疼痛,後來上廁所都帶着血。再後來,越來越痛,血越來越多。我瞞着家楠到醫院挂了診。醫生叫我先做一個超聲波檢查,後來又做了一個全身檢查。
醫生說我患的是大腸癌,癌細胞已擴散到全身,現在的醫學隻能替我拖長三個月到半年左右。
「三個月,我能做些什麼呢?」我拿着診療報告,走到街道上閑逛着。
我一直逛着,想着我該怎樣告訴家楠。我走後,家楠會怎樣,他連我情緒不好的時候都會守着我整晚。走着走着,我走到我跟宋誠第一次約會的動物園,那個時候剛開業,遊客并不多,宋誠穿着熊貓玩偶裝,傻呼呼地買了一大束玫瑰花,烈日下站在動物園門口。有些遊客以為他是工作人員,伸手向他拿花。
想着想着,嘴角勾起一絲笑意。我在遠處看到一個熟悉的人影——是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