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七彩玫瑰放在卧室的床頭櫃上。
那裡有一本不知何時就一直在的書。
玫瑰壓在書上。
我終于注意到這本書的名字。
《女巫守則》
什麼東西?
在看清書名的那一瞬間,仿佛破除了什麼魔障,我對這本書的記憶一下子清晰了。
之前我在市集上買書,書商随便抓了幾本賣不出去的小冊子當贈品,這很正常,直到我回家整理包裹時,才發現多了一本又厚又大裝幀精美一看就買不起的書。
我隻當是書商不小心拿錯了,也沒有還回去的意思,順手就翻開了這本書,想看看到底寫的什麼。
無神論的我忘記了,這裡是真正有魔法的異世界。
來路不明的東西不要碰,來路不明的書更不能看。
我終于意識到這一點,在一切都無可挽回之後。
我翻開的第一頁用扭曲尖銳的字體寫了一行大字。
那不是我認識的任何一種文字。
這行字在視野中慢慢扭曲,我耳邊出現了一些模糊的雜音,直到它們扭曲成了我最熟悉的文字——漢字。
《女巫守則》
這本書叫女巫守則。
我無意識地張口,把書名念出了聲。
自此,我的人生天翻地覆。
我失去了一段時間的記憶。大概是大腦的保護機制。我也不願意回想那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恢複意識時,我捧着這本書,跪在地上。整個房間裡全是血,我身上卻一塵不染,也沒有任何傷口。
我吓得沒拿穩書,書掉到了地上,一瞬間把房間裡的血吸幹淨了。
吸了血之後的書看起來沒有任何變化。
我吓懵了。
不知道呆坐了多久,我終于顫抖着意識到我應該處理好這本書,如果我不想連累一門之隔的父母,甚至整個小鎮。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慌亂地幾乎把家裡刨地三尺仍找不到合适的藏書地點後,我不知為何,決定就把它放在床頭。
這很危險。任何進我房間的人都能看到這本書,甚至翻看這本書。
而我那時隻是想着,這東西隻有放在眼皮子底下才是最安全的。
當天晚上,我就做了預知夢。
我現在已經能夠确定那是預知夢了。因為我剛剛翻開的第二頁上寫着:
給每個準女巫的見面禮——一個預知夢。
下面還用小字寫了一行解釋:代價是你的血和靈感。
我當然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想要得到什麼,必先付出代價。
所以房間裡的血、失去的記憶、對這本書的無視,都是預知夢的代價。
我捧着書坐在地上,靠着床腳,停在這一頁,遲遲沒有繼續翻頁。
其實再次翻開這本書,已經耗費了我幾乎所有的勇氣了。
上次翻開書後發生的事情我并沒有這麼快就忘記。
誰知道下一頁會不會又是強買強賣的儀式或者魔法?
這是真·拼命讀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