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峥嗤笑一聲:“管好你自己吧,下次别那麼沒用把自己搞到住院,還要女人來扶你。”
沈耀面無表情的轉頭:他就多餘說這一嘴。
“有時間出來一起吃飯。”臨走之時,沈耀說道。
他還是挺好奇霍峥和那個女朋友的事情。
“再說吧。”霍峥沒有把人帶到朋友面前的打算。
霍峥看着阮舒攙扶着沈耀離開的背影,不知道為何,心裡的不舒服沒有以前那樣強烈了。
他把這歸結于他已經放下了。
女人麼,多的是。
霍峥有時候都覺得自己長情,多少年了,少年時代就知道阮舒心裡隻有沈耀,他還偏偏要上去摻一腳。以前沈耀沒答應就算了,但現在,阮舒已經是沈耀的女朋友了。
朋友妻,不可戲,他該收一收自己的心思了。
正好家裡人要給他安排聯姻,他看看再說。
聽說他那個哥哥又不安分了,上蹿下跳的和幾大股東頻繁往來,和他的父母一起在挑聯姻對象。
霍峥冷笑了一聲。
沒過多久,手機又收到一條信息,是宋初陽發來的,問他還在不在醫院,是不是有事忙。
霍峥這才不緊不慢的回了消息,發送了定位。
宋初陽一如既往的好糊弄,也很聽話,聽他說朋友住院,提了一嘴要去看望,被拒絕後也沒有說什麼。
霍峥本來應該滿意的。
但宋初陽似乎是過于乖巧了,從來不要求去見自己的朋友,也不要求讓他帶她出去露面。
不過霍峥想不出來有什麼理由不高興,忽略了心底的那點不自在。
為了獎勵她的乖巧,霍峥說今天一整天的時間都是她的,兩人可以去約會。
宋初陽果然很開心,吃完飯拉着他一起去逛街。
霍峥從不逛街。他的衣服都是有專人定制的,手表領夾等飾品都有專人給他配套好,家裡的家具物品更是不需要他操心。
他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些事情上。
隻有宋初陽這種小家子出來的人才會喜歡逛街,喜歡挑選那些廉價的、除了好看一無是處的小東西擺在家裡,比如放在床頭的那盞流蘇小夜燈,比如沙發上又醜又呆的玩偶,比如她自己親手燒的放在書房桌子上的陶瓷花瓶。
但金爵嘉府本來就是給宋初陽住的地方,霍峥不在意這些外物,也就随她去了。
霍峥在這些事情上總是很縱容宋初陽。
他以前談過好幾任女朋友,但關系都沒維持多久。
要不就是變着法兒的要東西,要不就是總是粘着他膩着他不讓他走,總想讓他陪着,或者帶着他出去炫耀。
霍峥倒是不介意給東西,出手也大方,但他見慣了商場上的争權奪利,身邊人如果也是這樣,其實沒什麼意思,更不要說,要經常陪着對方了。
誰不知道霍總日理萬機,每一分鐘都是幾百萬的大單子,怎麼會有時間和女朋友膩膩歪歪。
但宋初陽不太一樣。
宋初陽是霍峥一手調教出來的,乖巧懂事,不僅床上讓他滿意,就算是平時,也無一處不順心,就算平時有些推拒或者是有點小吵鬧,那也是情趣,從未讓他感到過厭煩過,而且還相當的好哄。
——果然,讓她愛上以後,自己整個人下班後的生活都過得舒服多了,他每天都會抱宋初陽,溫順乖巧得像隻貓兒似的,偶爾撓一撓爪子,也不會傷到自己,隻會凸顯可愛。
宋初陽不跟劇組的時候,經常能吃到宋初陽精心準備的飯菜,每天出門上班宋初陽會給他打領帶,會給他檢查配飾,會叮囑他工作不要太辛苦,不要經常不吃飯。
每天這樣,溫香軟玉在懷,熱飯熱菜在桌,霍峥就覺得和其他人在一起都沒有和宋初陽在一起舒服。
所以霍峥很願意縱着她。
明達廣場的免稅店和奢侈品店鋪的人流不大。
經過手表櫃台的時候,宋初陽看到一款很适合霍峥的腕表。
真的很适合他。
宋初陽為難的看了看價格,還是沒有買下。
“你喜歡?怎麼不買?”霍峥自然看到了。
宋初陽想自己買,但她還沒有那麼多錢。她在認識霍峥以前,從來不知道腕表的價格能貴到一個離譜的程度,甚至玩表比玩車的都還要燒錢。
霍峥有整整一面牆的腕表,以及一車庫的豪車。
這商場裡面的東西應該是入不了霍爺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