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代表着兩種情況:
一,兩人确信原配所雇傭的私家偵探是一名男性,所以毫不猶疑地使用了“HE”來代稱;
二,兩人尚未知曉私家偵探的真實性别,隻是下意識地采用了“HE”作為代稱。
我比較傾向于第二種情況。
首先必須明确的一點是,作為偵探本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性别。
而六個人中隻有沃克和萊特是毋庸置疑的男性,因此如果目标及其情人堅信偵探是男性,那對手是誰,不就一目了然了?
然而據我觀察,沃克和萊特都沒有表現出明顯疏遠、提防對方的迹象,當然也沒有過分親密,兩次在餐廳裡的會面皆一切如常。
也即現狀和第一種情況是相悖的——如果目标已經知道,除自己以外的另一個男性一定是被派來抓奸的偵探,那肯定唯恐避而不及。
否則被抓到馬腳,他可就身敗名裂了,什麼社會地位和體面的職業,通通都得化為泡影。
所以應該是第二種情況——目标與情人隻知自己被盯上,卻沒有掌握對方的身份信息。
之所以用“HE”來代稱,完全是下意識的舉動。
啧,這麼一想,感覺可真不爽。
憑什麼默認偵探就一定是男的?
我出去之後,得給遊戲制作者發郵件,這樣的文案設計大有問題。
為避免歧視和誤解,英語中早就不用“he”或“she”指代性别不明的人了,一般都會選擇“it”“they”或“a person”這樣的中性代詞。
心念電轉間,401已到了。
要我說,這W也太大嘴巴了,請個私家偵探怎麼鬧得人盡皆知的,還想不想我好了……咦?
按照慣例,我手放在門把上一擰——竟然開了。
開了?!
萊特完全沒鎖門?!
這家夥,心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我僅僅猶豫了一瞬就徑直進去了,熟練得簡直就像慣犯(這麼說自己似乎不太好,但也許我沒失憶時經常幹這種事,意外地輕車熟路呢)。
NPC有沒有隐私權我不知道,但為了我能完成遊戲任務,小小犧牲一下萊特的隐私權,應該也無傷大雅吧?
更何況他根本沒關門啊,四舍五入那不就是在邀請我進去嗎?人家主動邀請,豈有不進之理?
厚重的窗簾拉着,縫隙中漏出幾縷慘淡光線。
借着這光,我環顧四周:他的房間格局和我的沒什麼兩樣,都是一間起居室連着一間卧室的套房,外加一間浴室。
唯一不同的就是到處亂丢的衣服,沙發、地毯、茶幾……甚至電視上都挂了一條輕薄的小布料(My eyes!我在反應過來的一瞬間就馬上扭開臉,好讓自己看不清那是什麼。不過由于我的掃描速度過快,等我意識到那是什麼時,已經來不及了,哈哈……),好像一間剛遭遇了洗劫的時裝秀化妝間。
大造型師的房間果然别具一格。
思來想去,還是茶幾的桌闆底下最适合黏竊聽器:這裡不僅是視角盲區,而且三個空間的動靜基本上都能收到。
因為藏在這裡不用考慮大小,我還特地挑了性能最好的一枚竊聽器。
直起腰,我的目光便順理成章落到窗簾上。
有件事始終令我很在意,但到剛才為止,它都隻是一種捉摸不透的感覺,無論我怎樣絞盡腦汁,也捉不出這團毛線的線頭,想不通怪異之處在哪兒,如同霧中行車。
直到此時此刻站在這裡,才終于明晰。
還記得麼?在餐廳裡,萊特駁斥莫莉時,說過的那句話——
“要麼這是你的幻覺,要麼噪音是從街上或樓上下傳來的!”
樓上樓下也就罷了,在猜測噪聲來源時,他為什麼還要特意加上一個“街上”?
要知道,我們住的可是超豪華的酒店,就連普通客房都是一居室的套間。即使天花闆雕刻着變化多端的繁複花紋,堪稱衛生死角中的死角,清潔人員仍然十分敬業,一絲不苟地全部打掃得幹幹淨淨,這恐怕不是随便哪間小旅館都能提供的服務。
我在床頭櫃上擺放着的《Anyone酒店指南》裡更是讀過,無論是溫泉、花園和餐廳,還是水療、泳池和高爾夫球場等設施,這間酒店都樣樣齊全,堪稱奢華無度。
除了電視機需要更換——也許是上一位房客沒有使用過電視,所以他們并未及時發現這一點?
我那一側的房間位置稍微差點就算了,好歹不是直接臨街,中間還隔着好幾條綠化帶,且又在四樓,窗一關,外面就算吵得天翻地覆,輕易也聽不見。
總不見得萊特這一側的房間也靠着主街道吧?
若真是這樣,這家酒店哪兒來的大臉自稱五星級。
所以……萊特在自己的房間裡拉開窗簾向外張望時,到底看見了什麼?
我伸出手,抓住窗簾邊緣,毫不猶豫地用力一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