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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基因缺陷的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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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四年前,強哥的頭發就被人給讨論過了,大片的白發很惹眼,但也不是多大的事情,畢竟少年白頭并不稀奇。

強哥和善的笑了笑,帶着臉上的疤痕抽動,過早衰老的臉和提不起精神的眼神,使得兇相變的可憐,像霜打了的茄子。

甯亦:“你想告訴我什麼?”

強哥眨了眨眼,語氣幽幽:“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甯亦:“……”

強哥沒聽到甯亦的反駁,就認為人是默認同意了的,他沒把門關上,要不要聽的權利全在甯亦,他可以走,也可以留。他隻是要說一段簡短的故事,不那麼圓滿的故事:“從前有個小男孩小時候不愛讀書,十七八歲就辍學和人去幹收高利貸勾當,每天渾渾噩噩,二十歲的時候遇見了一個漂亮的姑娘,姑娘當時啊在被人威脅,男生沖上去就英雄救美,然後臉就破了相。”

說到這,強哥笑了一下,真心實意的輕松,“破了相,男生還挺高興的。”

“姑娘很愧疚,她是個大學生,天天請假照顧男生,一來二去,兩個人就喜歡上了,女生覺得放高利貸危險,就讓男生去幹正經工作,男生沒什麼學曆,就去了工地,反正我力氣大,幹這個也挺合适的。”

“然後,就不太好了。”

強哥眼裡有了點淚,眨巴眨巴又逐漸消失在了眼眶裡,平靜道:“姑娘生了病,很重的病,她的親人都不要她了,男生把姑娘接回了家,某天晚上,男生告訴姑娘,其實還能治治的,要送人去醫院。姑娘說,我們沒錢。”

“其實是有錢的,我把房子賣了,玲霜問我哪裡來的,我就這樣告訴她的。”

“玲霜很生氣,說我傻,我那裡傻了,我和玲霜算了一筆賬,我說房子是我花六十多萬買下來了,現在賣了房子我有一百萬,我多了四十萬,是我賺了。”

“如果她病治好了,那我還有一個活蹦亂跳的玲霜,這筆買賣,說什麼都不虧。”

“錢還是不夠,治病很花錢,我就又回去幹收債的,有幾次被打到了臉,我好久都不敢回去。”

“最後一次收債,有人用刀子往我肚子上捅,還好,我命硬,挺過來了,那一天我沒去看她。”

“後來我能爬起來了,我就去看她,我知道她知道了。陳二狗的嘴巴瞞不住,大嘴巴。我借口出去,她也不攔着,然後她在裡面哭,我在外面哭。”

“诶。”

“我覺得我的玲霜真可憐,如果我有多一點錢,她就不會那麼難過了。”

說了這麼幾句,強哥的手抖了一下,嘴巴幹了舔了舔嘴唇,他扭頭問甯亦:“你有煙嗎?”甯亦還沒說話,他就自問自答上了,搖了搖頭,“你肯定是不會抽的。”

青年的樣貌很驚豔,畫似的。強哥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幹淨,純粹,生機勃勃的像一個春天。不會被煙塵包裹,病痛折磨,他還很年輕。

嘿,是個beta。

他的玲霜也是個beta,漂漂亮亮的beta。

你如果喜歡一個人,那麼每見一個人的時候你都會下意識去找那人的影子。不是因為樣貌,而是你會不自控的去想,那個人會怎樣,會不會将來也是那樣。這是活了這麼多年強哥總結出來的。日子太長了,不讀書的人都快要成為了一個哲學家。

強哥咳嗽了一聲,脊背狠狠折了下去,嗓子刺啦的一下,啞了,他看着甯亦身上穿着的灰色大衣,勸說道:“年輕的時候不要想着穿一些很沉穩的顔色,沒必要,花花綠綠的多好看,綠的,大紅的,怎麼豔怎麼來。”

“一點也不亮,人就沒精神,看上去焉了吧唧的,很難看。”

甯亦不說話,他本身就是個衣服架子,一米八的個頭,肩寬腰窄,套個麻袋都是時尚。強哥隻是這麼說着,眼睛轉向不知名角落,表達欲來的快去的也快。

馄饨被吃完,甯亦開口糾正了強哥的錯誤,“他們不是我的男朋友,我們之間沒那層關系。”

強哥沒應答,似聽進去了又似乎沒有,自顧自的岔開了話題,回答了甯亦最初的問題:“隔壁那家老闆娘的兒子生了病,家裡急需用錢,關門是沒辦法的事情,能賣的都賣了。”一陣唏噓,“不過,結局挺好的,活了。”

甯亦站起了身,低低對人道:“向前看吧,總要向前走的。”

強哥擡頭,29歲的年紀已經活出了40歲的模樣,一笑就滿是風霜,二十多歲的意氣風發像是從來都沒有過。一身的花花綠綠,難看的像是貼在牆上的小廣告,偏偏他還是一年又一年的穿着。

他說:“那隻是一個故事而已。”

甯亦沒說話。

強哥又說:“怎麼會有人被一個隻認識了三年零七個月的人影響了後半生呢。”他看着甯亦,眼裡下了一場大雨,輕輕道:“不會的,畢竟那麼短。”

人走了,店裡冷清清的,強哥端起碗去了廚房。

這件事有些細節強哥沒說,那就是小混混手上拿着刀,神情還特迷離漂浮,見人就亂揮刀。

那個omega被拽着,盯着巷子口,眼淚嘩嘩的流。

巷子裡雜七雜八的東西堆着,強哥是想沖進去,但到底最後還是膽怯了,人家有刀,他什麼也沒有,隻能站那,腦袋發暈。身後就忽的刮來一陣風,一個人三步并做兩步直接跑了過去,擡腳就把人踹飛,白金的發把人的臉襯的格外的冷,強哥被那一下震懾到,一動都沒動。

小混混疼的在地上亂爬,捂着肚子。

霍爺不動聲色的用腳尖把刀踢的老遠,蹲在了地上,五指拽着人的頭發一拎,小混混疼的隻嚎,白金發的人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打開了閃光燈,語氣有條有條不紊:“哭有什麼用,他敢這樣對你就說明他一點也不怕報複,來,我們拍個照片,慢慢查,慢慢玩,被吓得跟什麼一樣。”

這一幕,強哥在這人身上,他看到了年輕的自己。

偏執,善于僞裝。

強哥不是第一天注意到霍爺的,至少不是這一天。

出類拔萃的人到哪裡都是焦點,強哥也總會在這條街上看到這麼個人,還有他身邊的那個。白金的發很好認,一年四季都跟在人後,會在下雨天将傘傾斜,人多的時候會眼神警告别人不要靠近。喜歡的肆無忌憚,但又會在那人面前遮遮掩掩。

這樣的人怎麼會放棄呢?

他放棄了嗎?

強哥洗完碗,坐在外面的椅子上,掏出了懷裡的照片,他決定明天去白塔墓園看看。

他要帶上她最愛的向日葵,穿一身很帥很帥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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