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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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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 year

PART1

加尼福尼亞,樸敏真的青春回憶

樸敏真的第一站,是她開始的地方。

加尼福尼亞州洛杉矶。

到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來的時候天是黑的,到的時候天仍然是黑的。

來接她的人樸敏真就算是站在二十米以外也可以一眼就認出來。

薇薇安,她的劉海是顯眼的純白,她是樸敏真在高中的時候除開Dawkins和Alex以外最好的朋友。

樸敏真這次回來很少人知道,她隻告訴了自己的團隊和薇薇安,就連Alex都不知道這回事。

薇薇安看見拖着行李穿的像個大學生的樸敏真,舉着手裡的紙牌,大聲叫着她的名字。

“Fran!Fran!”

樸敏真拖着行李飛奔向她,兩個小女孩抱在一起晃來晃去。

薇薇安眼裡都有淚水了,“我恨死你了,Frances,怎麼這麼久也不知道回來看我一眼。”

“對不起,對不起,vivi,請原諒我。”樸敏真笑着說。

“never,我會恨你直到永遠。”她惡狠狠的開玩笑,嘴角的弧度卻出賣了她。

薇薇安接過樸敏真的行李箱,牽着手和她一起坐上了車。

樸敏真坐在副駕駛,先是給樸宰範發了短信,然後直接反客為主的直接連上了車載藍牙,欠欠的放了《Black》這首歌。

在薇薇安聽到前奏的時候,幹脆利落的翻了個白眼。

樸敏真嘚瑟的搖搖肩膀晃晃腦袋。

“vivi,搖起來!”

“Fran,你是世界上最讨厭的人。”

薇薇安說着,但手指還是忍不住敲打方向盤。

她不會說韓語,她是個純種白人,她高中的時候和樸敏真這樣的popular girl不同,她看起來簡直就是個nerd(書呆子),她常年帶着眼鏡,顯得她又是知識豐富又是優雅,但有時候看上去難免會有一些怯懦。

因為先天性的白化病,她的全身都有不同大小不同形狀的白色斑塊,甚至是在右眼的下方也有一個小小的不太顯眼的白色斑塊。

在小時候,她總是被那些什麼都不懂的小屁孩嘲笑,他們笑她是奶牛,甚至給她取了個外号叫“奶奶”,因此,她從十三歲開始就把頭發染成棕色,這樣似乎就能抹去童年給她留下的外貌羞辱帶來的陰影。

但上了初中,她還是為此困擾。因為青少年們會開始嘲笑這樣一個不合群又奇怪的nerd,他們叫她怪胎。

所以薇薇安一直不太喜歡那些受歡迎的孩子,因為他們總是很讨厭。

當上了高中,他們年級毫無疑問最受歡迎的女孩子是樸敏真。

樸敏真是第二學期才轉學來的,那個時候就有傳聞說她轉學過來還有人跟着,實在是魅力無限。

因為樸敏真長的很漂亮,哪怕她是黑頭發黑眼睛,也一看就知道不是亞洲人的長相,可她一看就知道是個混血,因為她的五官是不論是誰都覺得濃郁漂亮的五官,但她和ABC也不一樣,一眼就能看出她和亞裔之間的差别,她又和學校裡所有的混血都長得不一樣。

她是能夠完完全全脫穎而出的長相。

當然,後來她才知道樸敏真的血統有多複雜,後來樸敏真提過一嘴,她祖父是很早就留學移民過來的韓國人,玩思想的老錢和一個歐洲女性結了婚,後來有了樸敏真她爺爺,和一個學校裡認識的姑娘相親結了婚,但樸敏真她奶奶又是個白人,後來有了樸敏真她爹,薇薇安見過照片,帥的一塌糊塗,比電視劇裡的明星要帥,後來那位帥哥遇上了來留學的高材生的漂亮亞洲小姐,是個富二代,富二代和老錢結了婚,生了樸敏真,一代混血混的連當事人都得費上半個小時捋捋的“女神”降臨,也怪不得她的混血感又和所有人不一樣,她想過,如果樸敏真是金發碧眼,會不會還能看出點維京人的痕迹?

但樸敏真也不單單是長得還不錯,因為她還會彈鋼琴,拉手風琴,彈吉他彈貝斯,唱歌也很好聽,她還想過,樸敏真這麼多才多藝,她甚至還很會跳高,當年她家裡的男性是不是也是靠多才多藝這招把她祖母奶奶約到手的?

校園文化節的時候,樸敏真拉着同學組了一個樂隊,她是吉他手兼主唱,一上台就唱Nirvana的歌,大概是最耳熟能詳的那首《Smells like teen sprint》。

薇薇安記得,樸敏真唱這歌的時候嗓音就像是要撕裂了一樣,但是她好像臉不紅心不跳,輕輕松松的唱了下來,後來她才知道是因為樸敏真的嗓音天賦。

樸敏真帶着她的樂隊一下子成了學校裡大家都開始讨論的對象。

大概是因為鍵盤手本來也是個nerd,最愛的事情大概是看霍金關于天文黑洞的那些演講,而鼓手是一個田徑運動員,瘦瘦高高的一個黑小夥,看上去就是搞hiphop的料,沒想到鼓還打得很好。特招的貝斯手是學校裡出了名的“胸|大無腦”的白人女孩,但實際上她隻是因為身材火爆就有讨厭的人莫名其妙的給她扣上了這頂帽子,沒人知道原來她彈貝斯也有一套。

樸敏真的樂隊,每一個除了樸敏真她自己,每一個都意想不到。

薇薇安現在還記得樂隊名叫胡椒籽。

畢業舞會那天,也是胡椒籽上台表演的。

歌是亨特寫的,那個搞田徑的黑小夥,不得不說他很有才,詞是他們一起填的,裡面關于科學之類的言論一看就知道是鍵盤手,關于人人平等,萬物皆愛這樣的歌詞一想就知道是貝斯手寫的,而關于自由,關于夢想關于熱愛,這些青春洋溢熱血沸騰的歌詞,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是樸敏真寫的。

那天胡椒籽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表演節目,到最後,大家都瘋了,一股腦的尖叫呼喊,為自己的畢業歡呼。薇薇安也把該死的羞恥心抛向天空,埋在人群裡歡呼了起來。

薇薇安很羨慕胡椒籽,但她無法去嫉妒。

因為樸敏真,樸敏真這樣的女孩大概是每個電影裡的書呆子女主的幻想角色。

在樸敏真組成胡椒籽之前,學校裡最受歡迎的是一個搞電音的選手,他也是和樸敏真一起轉學來的,他們最開始搞了個限定車庫樂隊。

這還不能說明樸敏真的魅力嗎?

薇薇安和樸敏真熟識的契機是在一次法語課上。

樸敏真是在姑姑家長大的,隔壁鄰居的女主人是個加拿大人,她英語說的不太好,平時說法語,樸敏真搬過去的時候她熱情的歡迎了她,後來樸敏真就總和他們家的小狗玩在一起,因此樸敏真也無意識的培養了點法語語感,在那個加拿大阿姨知道樸敏真有法國血統之後法語說的就更起勁了,一下子就給樸敏真的法語補上來了。

她說法語沒什麼口音,當時的法語老師很喜歡她,樸敏真就又成了受歡迎的那一個。

但樸敏真總不喜歡坐在前排,她喜歡坐在教室的後頭。

薇薇安當時是樸敏真的鄰座。

小組搭檔練習法語的時候,樸敏真和薇薇安是一組。

在有一次練習的時候,薇薇安敏銳的注意到樸敏真在她的頭上看來看去,不知道她在找些什麼。

“你在看什麼?”薇薇安擡頭,對上了一瞬間樸敏真閃躲的眼睛。

“噢!抱歉…我隻是,額,我注意到你頭上有一撮白色的頭發。”

薇薇安一瞬間就有點羞憤,她低下頭,“這是天生的。”

她沒想到樸敏真會驚呼一聲,“酷!這真酷,我還以為是故意染的呢。”

一開始薇薇安還以為樸敏真是在惡意嘲諷,但看見她眼裡的真誠和言語裡的熱情,她就有點不太肯定。

“這并不酷,你為什麼會這麼覺得。”

“hey,誰說的,這很帥啊。”樸敏真揮揮手,“我覺得這很酷,那麼獨一無二,多有個人特色,還怪好看的。”

薇薇安不确定的擡頭,看着樸敏真,“你真這麼覺得?”

“當然!這很不錯!雖然我不确定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有這麼一撮白色頭發,但這很好,我覺得挺好看的。”

“其實我的劉海本來也應該是白色,我把它染成棕色了。”

“真的嗎?為什麼?”樸敏真的眼裡閃着光,看向薇薇安。

薇薇安不再說話,樸敏真知道大概是說了什麼不該說的。

樸敏真擺弄了一下法語書,“不論是什麼原因,我想了一下就算是白色的劉海應該也挺适合你的,不過棕色也不錯。”

“因為你喜歡的,讓你舒服的才是最好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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