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萱按了按額頭,既然她現在占了這小姑娘的身體,總要代替人家活下去的。清萱手撐着土炕勉強下了地,給羅美娟開門。
羅美娟不是太待見這個小閨女,但是今天是李建英出嫁的日子,天都蒙蒙亮了,李建英房裡還沒動靜,要是接親的來了,還指不定以為自己養了一個多懶的閨女。羅美娟不想讓自家鬧笑話,才直接跑來喊門。
“李二丫,你還真當自己多金貴?一個丫頭片子,要出門子了,還敢賴床,也不怕老陸家不要你這個懶婆娘!”羅美娟眼一斜,帶着厚重老繭的大手就打算往清萱頭上打,想到李建英馬上要出嫁,才硬生生地收回了手。
清萱第一次看見這麼不做作的行事風格,目瞪口呆,在心裡做自我安慰,這個是李建英的生母,生母!控制住自己的脾氣,不就是說話難聽了點嘛!她堂堂郡主,占了人家女兒的身體,就不能一上來就對人家做母親的表示不滿。
清萱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淺淺的笑意,“娘,我昨天不太舒服,今天起晚了一些。”
“行了,行了,天天懶驢上磨的玩意兒!”羅美娟撇撇嘴,把胳肢窩裡夾着的包袱往清萱懷裡一塞,“還不給老娘快點換衣裳,再等等老陸家的人就來了!老娘怎麼養了你這麼個糟心玩意兒。”
清萱垂眸,接過了那個藏藍色的包袱,裡面是一套嶄新的紅色衣褲,是由一種雖然光滑卻略顯僵硬的布料制成,這種布料是現下十分流行的,似乎叫做“的确良”,是李建英的婆家陸家送來的彩禮之一,給新媳婦婚禮上穿的。
清萱的心裡有些打鼓,這經曆太刺激了吧?早上借屍還魂,上午就要代替原身嫁人。清萱對于婚姻也沒有任何抗議,在不久之前,她也嫁給了一個人,比這個叫李建英的姑娘還好一些,因為在出嫁前,在父王的安排下,她是見過她那個夫君的,也算是玉樹臨風,風度翩翩,隻可惜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夫妻兩個成親五六年,見面的次數屈指可數,感情自然也是淡漠無比,還有這次落水,清萱看得分明,就是她那個不成器的夫君納回來的那個表妹推的。
對于這件事,清萱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她聰明一世,結果栽到一個隻長了臉卻沒長腦子的女人手裡。
清萱換好衣褲,一邊洗漱,一邊聽羅美娟說了一車轱辘的話,無非就是到了陸家要手腳勤快,要幫襯家裡。
門外也開始熱鬧了起來。
正是新郎陸維東騎着一輛自行車來接親,新婚夫婦拜别了娘家父母就開始往新郎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