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濕冷的黃昏。深秋的紐約不像我前十八年生活過的地方那樣,入了秋便天高日朗、線條筆筆分明,而是被一場接一場的大雨模糊了往日流利的天際線,濡濕了的霓虹燈影也黏答答地挂在這熏不幹的畫布上。而前人詩裡凄哀綿長的秋雨,落到大洋彼岸便絲毫沒了風情,不耐的敲點在行人頭上、身上,催得他們已經匆促的腳步更加急躁,手上的動作隻剩推搡。
我也不例外。在一片不愛打傘的紐約人裡,我吃力地一手舉傘一手抱着畫具,費力穿過人流向地鐵口大步走去。
我租住的地方在與曼哈頓一河之隔的布魯克林,離學校不遠。今天到曼哈頓來,是去美術館臨摹練習的。所以我不僅抱着畫筆和顔料包,背後還背着大大的油畫闆,可想一路上要受多少白眼。
好不容易擠到地鐵口,我順着台階小跑下去。紐約的地鐵站裡永遠一片狼藉,飲料瓶、薯片袋、吃不完的披薩和幫忙解決食物浪費的老鼠與流浪漢,與角落裡的陳年污漬與不明惡臭,為無數乘地鐵通勤的精英們提供了四季不變的背景。他們也早已習慣這座城市提供給他們的陳設,在自己昂貴的大衣掃過肮髒的閘機、在滿是鞋印的座位上坐下或是與剛睡醒的流浪漢擠作一團,都不再能讓他們放下電話、皺一皺眉。紐約,美國東岸的明珠,就像一首七十年代流行至今的薩克斯爵士曲,有着能讓光鮮與污穢完美共鳴的獨特魅力。
我和這裡多數居民一樣,已經對這份魅力熟悉到免疫。快步走在路上,我專心緻志地走着神,一邊回想德加的舞女一邊盤算晚上該吃點什麼來犒勞自己今天的努力。在轉角處和一個人撞了滿懷時,我甚至還在糾結是做白灼蝦還是煎牛排,可湧進鼻腔裡的腥甜味道粗暴地打斷了我的思緒。我下意識擡起頭,還來不及吃驚,便對上一張讓我忘記道歉的臉。
這是一張非常英俊的臉,頰側有些許未刮淨的胡茬,胡茬間零星挂着被雨水沖淡了的殷紅。臉旁沾着幾縷及頸黑發,中間是一雙幹淨的棕色眼睛。
是的,一雙極其幹淨的眼睛。他身上萦繞的血腥氣還在不斷鑽入我的鼻端,卻讓我不合時宜的想起很久前淩晨上山,伴朝陽劃破魚肚白的一聲鐘鳴。
眼睛的主人微微揚眉,低頭回視着我,有細碎的光芒在那雙眼睛深處忽明忽滅,似乎也有吃驚。
“對、對不起……”我回過神來,結結巴巴地道歉,并彎下腰去撿散落了一地的畫具。那人仿佛是下意識,也蹲了下來,想幫我撿,卻沒穩住腳步,一個踉跄又撞在我身上。
我猝不及防,差點摔倒在地,費了很大力氣才扶住這個高了我近一頭的男人。看到他眉頭痛苦的角度,我不禁問:“你還好嗎?”
男人猛地睜眼,一邊搖頭一邊扶着我的肩想站穩,但擡起手臂時,我聽到他又悶哼了一聲,也瞥見他西服外套之下的白襯衫上有一道猙獰血痕,顯然傷口不淺。
忽然清醒過來。這男人手上、臉上的血痕和身上雨水都澆不掉的血氣無一不說明他剛經曆了某種打鬥,他右腹的傷看上去甚至像是槍傷。